文档介绍:编号: 维修合同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维修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定作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承揽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定以下 修缮协议:第一条修缮修理项目、数量、报酬修缮修理项目及内容计量单位数量或工作量报酬单价金额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第二条定作人保证其有权对上述 行修缮。第三条承揽人保证其具修缮的资格证照,有权从事修缮的企业。第四条材料材料名称商标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质量提供人交付日期消耗定额单价价款(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第五条检验定作人检验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标准: 、方法: 、时间: 、地点: 承揽人检验定作人提供材料的标准: 、方法: 、时间: 、地点: 第六条修缮修理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第七条质量要求修缮修理项目应符合 的规定和要求,具体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包括: 第八条资料提供定作人于 时间,以 的方式向承揽人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图纸: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__日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第九条转包定作人(是/否)同意将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双方必须在得到对方书面批准后,雇佣第三方执行承揽人在本协议中的有关义务,否则,未被通知方有权单方面停止此协议的执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第十条保密承揽人应当就以下方面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具体包括: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与双方有关的内容及数据或信息确认为机密。双方负责确保其雇员和受雇第三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定作人对其专有机密信息自行负责。第^一条中途变更的后果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十二条协助承揽工作中定作人应对承揽人提供以下协助: ,并满足以下要求: .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天内履行协助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第十三条监督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但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第十四条保管义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 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十五条更换部件:部件更换可能会影响 的功能、性能,承揽人要在与定作人协商认同后进行。定作人为承揽人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与设备同品牌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承揽人人需在与定作人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更换部件的费用由定作人承担,承揽人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定作人参考确认,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设备的生产商在 授权的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