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委托管理服务合同甲 方:金辉大酒店休息中心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乙 方:湖南风火水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甲方在长沙市黄土岭187号金辉大酒店三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其面积为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使用面积800平方米)(见附图),为了提高足浴中心的运营管理水平,确保有效经营,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对会所进行筹备顾问服务和后期运营委托协助管理服务。经双方协商,在平等、诚实、信任、互利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7月1日止,具体分为以下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至足浴中心正式开业之日止,预计时间为60天,该阶段为前期筹备顾问服务期(以下简称“筹备期”);第二阶段为:中心正式开业之日起至2019年7月1日止,该阶段为运营委托管理期(以下简称“运营期”)。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 甲方责任和义务(1) 负责按照经营服务要求及市场定位需求进行装修与机电系统的设计及施工;负责设施设备的合理配置及用品用具的购买;负责与中心有经营性关联的所有固定资产的投资;负责提供中心正常运营所需的客用物品与流动资金。(2) 负责办理足浴中心开业相关所需的证照。(3) 负责协调足浴中心营运期的外部环境与公共关系。(4) 负责足浴中心财务核算、日常收银等财务监管工作。(5) 负责筹备期内的工程安保工作和施工管理。(6) 甲方必须按乙方提供的经营管理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对足浴中心保留一定的管理决策权。2、 乙方责任和义务(1)筹备期(1) 负责足浴中心的市场分析、产品设计、市场价格定位。(2) 负责从专业经营与服务角度出发,对中心的装修与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和功能配置等提出专业性的建议和意见。(3) 负责制定中心开业所需的物品配置清单,乙方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协助甲方进行询价,采购,验收。(4) 负责制定足浴中心的人事编制表,根据市场定位,设置合理的薪酬体系。(5) 负责按编制招聘各岗位人员,负责全体员工上岗前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6)负责派遣门店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并对其进行定期培训与考核。(7) 负责完成正式开业前的各项准备及检查、整改工作。(8) 负责开业广告宣传及市场营销计划的编制。(2)运营期(1) 负责足浴中心开业后日常经营与服务管理督导。(2) 负责员工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技能的常态化培训。(3) 负责对足浴中心的品牌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4) 负责根据市场竞争和“金辉酒店”品牌的需求不断优化部门营运制度、技术手法、服务流程,以及增、减消费项目,升级财务管理等供甲方使用,以提高甲方的市场竞争力。(5) 乙方不断储备优秀管理人员和技师,建立“金辉酒店”品牌人才库。乙方可以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应甲方的请求向甲方介绍和派遣相关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三、管理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1)前期筹备补助(1) 筹备期的补助总额20000元。(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筹备补贴50%10000元。(3) 筹备期签订合同三日起30日,筹备补贴付50%即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2、委托管理费用的核算及支付(1)从休闲中心开业满60日起,委托管理费以足浴中心每月财务核算所核定的净利润额进行核算,在甲乙双方确认前述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