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保密协议甲方:乙方:鉴于双方正在进行            ( 业务)项目;鉴于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鉴于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商业秘密: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            秘密来源: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甲方从乙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保密义务:对拥有方的商业秘密,接受方在此同意:1] 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2] 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3] 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4] 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例外约定:商业秘密拥有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1] 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2] 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拥有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3] 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他的资料;4] 未使用拥有方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返还信息:任何时候,只要收到商业秘密拥有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 保密期限:本协议有效期半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争议解决: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