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扬州市科学技术局(通知)扬科发〔2013〕8号 ★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扬州市软科学研究类项目的通知市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2012年度市级软科学研究计划将紧紧围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以及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需求,组织一批立足科技创新,面向决策的软科学研究项目,为我市创新扬州和世界名城建设提供咨询建议。现就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1、 自主创新研究。主要支持围绕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探索科教创新城建设路径、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等方面开展的软科学研究。2、 产业发展研究。主要支持围绕协同创新培育新兴产业、现代产业体系构建、科技园区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孵化器建设和文化产业等方面开展的软科学研究。3、 企业创新研究。主要支持围绕建立高水平企业研发机构、推进产学研合作与技术转移、加快技术创新国际化、培育企业创新团队、加强企业科技创新管理等方面开展的软科学研究。4、 社会发展研究。主要支持围绕加快城镇化发展、发展现代农业、促进节能减排等社会事业方面开展的软科学研究。5、 创新人才研究。主要支持围绕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型企业家培养、科技人员向企业集聚、科技金融创新等方面开展的软科学研究。二、 组织方式1、 本年度项目分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大类。重点研究项目主要根据全市科技重大决策需求,采取定向委托方式确定。面上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计划支持重点,自主选择申报,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按规定程序立项并下达计划及经费后,各单位开展研究,按合同要求,按时提交研究报告,由市科技局统一组织验收。2、 各高校院所审查推荐的项目数不超过5项(含5顼。三、 申报条件1、 申报单位为在扬州市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学术团体、咨询机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先支持由软科学研究专家、产业领域的技术专家与决策部门管理工作者组成的研究团队申报项目。2、 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及相关课题研究的工作积累,必须在研究过程中承担实质性的研究与协调组织工作,无在研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且只能申报一个项目。3、 申报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时效性,力求做到实际研究方向与决策需求相结合,应有创新内容和明确的应用单位。4、 项目立项后所提交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