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3 年毕业研究生离校和退宿手续办理流程一、 6月 13日,每个毕业研究生宿舍派一名代表到所在片区学生住宿服务与管理办公室( 以下简称片区办公室) 领取《毕业研究生住宿名单登记表》( 详见附件 1), 并按要求填好。片区办公室具体位置如下: 北区——北区 3 号楼玫瑰园小区值班室对面; 南区——南区 4 号楼中国移动营业厅旁; 桃山——桃山 7-8 号楼连廊架空层; 锦江——锦江馨园东大门值班室旁。二、由宿舍代表联系所在宿舍楼的财产清点工作人员并提交《毕业研究生住宿名单登记表》, 与财产清点工作人员一同清点、核对财产( 各宿舍楼财产清点工作人员名单及其联系电话见附件 2), 核对完毕后向财产清点工作人员领取其填写的《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财产清点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 3 )。三、由宿舍代表向片区办公室财产赔偿受理点提交《毕业研究生离校财产清点情况登记表》并办理财产赔偿手续( 财产赔偿标准见附件 4), 领取并填写《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办理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 5 ),由财产赔偿工作人员填写财产赔偿情况。四、由宿舍代表向片区办公室水电收费员提交《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办理情况登记表》, 与水电收费员一起核算入学以来的水电费,并由水电收费员填写水电费交纳情况。注: 电费先结算到 2013 年5月 31日;6月 13 日至 6月 16 日各毕业研究生宿舍代表到片区办公室水电收费点结算历年的水电费。五、由宿舍代表向片区办公室签章工作人员提交《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办理情况登记表》, 刷校园卡预交水电费和财产保证金并进行登记( 每个宿舍预交 200 元; 收款收据要妥善保管,以便后期核算),加盖毕业生离校章。六、办理退宿手续: 6月 29日 17 时前,所有毕业研究生将宿舍内所有个人物品搬走; 由本宿舍最后离校的同学与宿舍楼财产清点工作人员再次清点、核对财产, 向清点工作人员移交全部钥匙、领取相关证明(详见附件 6、7 ),再到片区办公室水电收费点结算办理离校手续后退宿前的水电费,领取预交的水电费和财产保证金(注:采用转账的形式领取,学生应按要求交回收款收据, 登记宿舍号、农行卡号、持卡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详见附件8 ,逾期不予办理,扣除水电费等之后的预缴款余款上交学校财务)。注:6月 30日8 时起逐步对毕业生宿舍停电, 同时关闭南区 10 号楼毕业生宿舍门禁系统。毕业生在办理退宿手续时不得私藏宿舍钥匙, 若丢失须如实汇报、登记、赔偿。如果发现毕业生办理退宿手续后进入宿舍,将报有关部门处理。后勤管理处教室宿舍管理科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附件 1: 毕业研究生住宿名单登记表学院: 年级专业: 20级专业学历:硕士( )博士( )博士后( )宿舍号: 区号楼宿舍床位号毕业生姓名是否办理离校手续未办理离校手续的原因床位 1 床位 2 床位 3 床位 4 人数小计注:原则上都应按时办理离校手续,特殊情况须出示学院开具的证明。填报人姓名: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2013 年6月日---------------------------------------------------------------- 毕业研究生住宿名单登记表学院: 年级专业: 20级专业学历:硕士( )博士( )博士后( )宿舍号: 区号楼宿舍床位号毕业生姓名是否办理离校手续未办理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