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案例分析与纳税筹划1、增值税案例:A企业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002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运输收入按含税收入的5%计算),其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汽车零件、汽油等进项税额为5万元。怎样进行避税筹划?分析不成立运输公司。销货方实行送货上门,运费收入通过提高货价的办法解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按混合销售行为对运输收入与货款一道征收增值税,不纳营业税。这部分增值税款如下:借:应收账款1755000贷:其他业务收入15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00运费业务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755000÷(1+17%)×17%-50000=205000(元)2、成立独立核算的运输公司,运输公司将运输发票直接开给购买方。销货方采取代垫运费,或者由运输企业直接向购买方收取运费,则运输收入不纳增值税,只纳营业税。借:应收账款1755000贷:主营业务收入1755000借:营业税金及附加52650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52650应纳营业税=1755000×3%=52650(元)节税金额=205000-(52650+50000)=102350(元)通过纳税筹划我们可以看出,成立独立核算的运输公司能够为A企业节税102350元。2、营业税案例:6月份,金沙旅行社组织了500人,以每人8000元人民币组织赴泰国境外旅行,在泰国境内,旅行社则委托我国普利特外贸公司驻泰办事处负责,并向普利特公司驻办事处支付每人500元的服务费用。据了解,金沙旅行社与泰国佳佳学校服务社是互惠合作单位,本次组团旅游应缴纳营业税计算如下:营业额为(8000—500)*500=375万元应缴税额为375*5%=:营业税金及附加187500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87500分析:金沙旅行社与佳佳学校服务社是互惠合作单位,为我们的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筹划如下:金沙旅行社可以在此活动中增加了一个文化活动,支付泰国佳佳学校服务社每人2000元。扩大费用后实际缴纳税额计算如下:营业额为(8000—2500)*500=275万元实际税额为275*5%=:营业税金及附加137500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37500节税金额=-=5(万)据了解,金沙旅行社与佳佳学校服务社是互惠合作单位,实际上这笔费用根本没有发生。因为泰国佳佳学校服务社将组团来中国旅行,为此金沙旅行社准备免费提供佳佳学校服务社引进旅游服务,而普利特公司驻泰办事处实际是通过家属参加该旅游团免费作交换条件。这样一来,关联双方通过私下交易,扩大境外旅游费用的支付,从而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营业税负担,实现节约税收5万元。3、消费税案例:某日用化妆品厂,将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小工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每套消费品由下列产品组成:化妆品包括一瓶香水(30元)、一瓶指甲油(10元)、一支口红(15元);护肤护发品包括两瓶浴液(33元);化妆工具及小工艺品(10元)、塑料包装盒(5元)。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上述价格均不含税。按照习惯做法,新产品包装后再销售给商家应纳消费税额为:(30+10+15+33+10+5)*30%=(元)借::应交税费——:因为套装产品中既包含应税项目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