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个人租房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租房协议:
甲方自愿将自有位于海勃湾区凤凰岭东街陶然印象小区3号楼商铺的 号租给乙方商用,乙方不得用作非法经营。
租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押金 元,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如第二年续租,需提前1个月协商租赁并支付租金。
在租房期间,由于乙方使用房屋所产生的水、电、暖、工商、税务及经营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在租房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或拆迁征用导致协议不能正常履行时,甲方应将剩余租金退还乙方,协议解除。
乙方在租用甲方房屋时如第二年继续租用或不租用,需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如第二年乙方不租用甲方房屋,提前十天退还甲方房屋,同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改造房屋设施,造成房屋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视损坏情况予以赔偿,如无任何损坏,全额退还押金。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手机号:
乙方: 手机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