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吴江市引进高技能人才实施细则.doc

格式:doc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吴江市引进高技能人才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4/26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吴江市引进高技能人才实施细则.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吴江市引进高技能人才实施细则关于印发《吴江市引进高技能人才实施细则》的通知〖颁布单位〗: 吴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布日期〗:2008 年 10月 10日〖实施日期〗:2008 年 10月 13日〖发文号〗: 吴劳社[2008]75 号〖正文〗: 关于印发《吴江市引进高技能人才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积极引进所需技术高技能人才,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 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根据市《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 吴办发[2006]46 号)、《吴江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引进资助和评选奖励办法》( 吴人才〔 2006 〕3号)和《吴江市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制定了《吴江市引进高技能人才实施细则》,现予印发实施。附件: 1. 《吴江市引进高技能人才实施细则》 2. 《吴江市技能人才引进申请表》 3. 《拟调(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表》 4. 《吴江市引进紧缺人才资助申请审批表》吴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〇〇八年十月十日抄送:市人才办、公安局,存档。吴江市引进高技能人才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做好我市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积极引进所需高技能人才, 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 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根据市《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 吴办发[2006]46 号)、《吴江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引进资助和评选奖励办法》(吴人才〔 2006 〕3 号)和《吴江市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高技能人才是指获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岗位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紧缺型技能人才。紧缺型技能人才是指能够满足本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以及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急需, 由用人单位申请, 经市劳动保障局考核合格并满足引进要求的技能人才。第三条市劳动保障局具体负责我市引进高技能人才的组织、管理和办理用人单位引进高技能人才手续等有关工作。第四条市外户籍申请调入我市工作或已在本市工作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高技能人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经市劳动保障局批准, 可办理调工或入户手续。(一)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 (二)已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 (三) 已取得国家、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被单位合法录用满三年,同时段参加吴江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四)其他紧缺型技能人才。第五条市外户籍已在本市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可以自主申请办理调工入户手续,也可委托本人所在单位代办手续; 用人单位引进符合本细则第四条(一)、(二)、(四) 项的高技能人才的,由单位办理调工(招工)手续,户口迁移同前款。本细则所称用人单位, 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 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单位。第六条已在我市工作或申请(引进)调入我市工作的技师、高级技师以及紧缺型高级工, 没有违反计划生育, 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 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来本市, 一并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第七条申请人持有非本市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市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对其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进行实测, 实测合格后可办理调工入户手续。第八条符合引进条件需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应向市劳动保障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 《吴江市技能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