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危险化学品(乙类)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图受理、审查承办部门:市局行政审批科时限: 1个工作日现场勘察、审批承办部门:市局监督一科、行政审批科时限: 3个工作日制证、发证承办部门:市局行政审批科时限: 1个工作日申请人申请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向县安监局提出申请,经县安监局初审同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申请申报材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安全评价报告。 3、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4、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5、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6、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申报条件 1、经营场所和存储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物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2、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主管人员、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经营、存储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GB18265 )、《常用危险化学品存储通则》( GB15603 )。 5有突发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初审承办部门:县安监科时限: 1个工作日设立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审核办理流程图受理、审查承办部门:市局行政审批科时限: 1个工作日现场勘察、审批承办部门:市局监督一科、行政审批科时限: 3个工作日制证、发证承办部门:市局行政审批科时限: 1个工作日申请人申请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向到县安监局安监科申请初审申报材料 1、设立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审批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 4、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5、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6、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设立企业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 8、新、改、扩建项目另外增加: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意见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建设项目试车生产(使用)方案备案证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许可意见书。——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建设项目“选址用地意见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申报条件 1、设立企业应当在县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区域内建设。 2、设立企业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在初步设计前,应当进行安全评价。 3、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4、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5、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6、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初审承办部门:县安监科时限: 1个工作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经营备案办理流程图***经营(零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图受理、审查承办部门:市局行政审批科时限: 1个工作日审批承办部门:市局监督一科时限: 3个工作日制证、发证承办部门:市局行政审批科时限: 1个工作日申请人申请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县安监局申请初审备案申报材料 1、设立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