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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kunpengchaoyue 2021/2/18 文件大小:6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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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篇一:快手周建明操纵
" 快 手"周建明:曾经 21 分钟完成 100多次操作
周建明 "手快 " 。中国证监会为他开出了我国证券市场第一张 "利用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手段 "
操纵市场的罚单。
即便在见多识广的案件审理人员眼中 , 浙江人周建明也是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 , 从行政处 罚的角度来看 , 他演绎了我国证券市场虚假申报市场操纵第一案。
平均每小时获利近 60 万
传统市场操纵几乎必有对倒拉抬一节 , 不砸进真金白银 , 股价很难配合操纵者实现上涨。相比 之下 ,周建明的手段更高 ,高在不用真金白银、只动动指头 ,就让股价上涨。
这"法术"的秘诀就在买卖力道上面。 目前常用的行情软件 , 一般在当前成交价上下显示若干档 买盘和卖盘 , 在普通投资者看来 ,买盘大则股价可能上涨 , 卖盘大则股价可能下跌 , 这是对短期 股价走势判断的常理。依此常理 , 若看到成交价下方的大买单频频挂出 , 焉能不尽快对成交价 上方的卖盘做出呼应?呼应一成 , 成交价自然走高。
2006年 6月 26日,想来是周建明得意的一天。 在当日上午 10时 41分至 11时 02分的短短 21 分钟内 , 周建明控制的账户对 "大同煤业 (601001)" 股票共挂出 61笔总计 4009 万股的买单。粗 略计算 , 其间每 100 股买单中 , 周建明就挂了近 82 股。随着股价的上涨 , 周建明挂单的买入价 格从第一笔的 元提高到第 61笔的 元; 买单价格的不断提高 ,反过来又促使股价不 断上涨 , 一个完美的循环建立起来。到 11 时 02 分, 周建明以 元卖出 万股 , 完成了 拉抬股价出货的过程。
通过挂出大买单拉抬股价的风险在于成交 , 如果一个买单驻留时间过长 , 又恰好碰到同价位的
卖单, 自然就会成交 ,而一旦成交价格并不满意 ,操纵者岂不赔了夫人又折兵?周建明深谙此 理,在挂单的同时不断撤单。调查显示 ,在上述操纵过程中 ,周建明的 61笔买单在 10时 42分 至 11 时 04 分全部撤掉 , 平均每单驻留时间 1-2 分钟 , 最短驻留时间仅有 31 秒。而其 万 股的实际成交 ,就发生在最后一个买单撤掉 8秒后。成交后的 10秒钟,周建明故伎重演 , 再次 挂出共计 90万股的买单 ,并在 11 时08 分前全部撤单 ,最短的买单驻留时间仅 25秒,此时,他 再次以 元卖出 333 万余股。
小结一下 ,周建明此次操纵 ,在21分钟内连续挂单 61笔,并在 26分钟内连续撤单 ,实际卖出股 票433万余股。 21分钟,周建明完成了 100多次虚虚实实的操作 ,所谓"快手", 即由此而来。
尽管周建明被认定在 11个月内操纵了 15只股票,但经统计 ,其依靠虚假申报拉抬股价的核心 作案时间仅为 3个小时左右 ,若干的"弹指之间 "相加,周建明共非法获利 万元,平均每 小时获利近 60万元,也就是说 , 平均一分钟就能赚到 1万元。
新型操纵案拉响警报
" 周建明案是新型的操纵案。 " 主审此案的中国证监会有关人士介绍说 , 在传统操纵案中 , 不法 分子大多分以下几步完成操纵过程 : 首先, 在选定股票后利用一段时间建仓 , 在保证价格基本
平稳的基础上买入大量股票 ; 而后, 在自己控制的多个账户之间 , 以不转移所有权的方式进行 对敲并拉抬股价 ; 最后,在股价拉升、投资者跟进的情况下出货。因此 ,在传统操纵案中 , 不法
分子需要投入巨额资金 ,掌握巨量筹码 ,才能通过对敲对价格施加较大影响 , 出货时如果操作 不当, 巨量筹码反而会成为负担 ,造成浮盈大幅缩水甚至形成亏损。传统操纵案历时往往较 长 ," 甚至有时间跨度长达 1000 多个交易日的案例。 "
而短时、多次的周建明式操纵 , 则基本不存在上述问题 , 之所以称其为 "新型 ", 其实很好理解 -- 虽然也要建仓 , 但筹码不必太多 , 建仓期不必太长 , 投入资金也不必过巨 ; 虽然也有拉抬 , 但并 不需要控制多个账户进行对敲 , 也不需要再行投入资金 , 仅依靠频繁申报即可达到提高股价的 目的 ;虽然也要出货 ,但出货期并不漫长 ,短则几分钟、长则几十分钟就大功告成。
证券法律人士杨兆 全律师认为 , 个人寻找新的投资赚钱技巧本无可厚非。 但是创新与技巧绝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周建明案对证券市场的破坏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 面对操纵行为的升级 , 犯罪类型的更新 , 监管部门坚决而及时的打击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交易所两次对周账户下达限制令,营业部封锁动向
" 请问你是周建明先生吗 ?"
" 你是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