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垃圾分类规章制度
1。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垃圾管理,为企业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同时为了确 保垃圾的及时外运处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 垃圾的分类:
依据公司目前的垃圾情况,分为危险废弃物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和不可 回收利用垃圾三大类。
危险废弃物垃圾:是指会对大气及周边环境产生危害的垃圾。这类的垃圾 有化学品废弃物、化学品废弃物(硅藻土、含污染物化学品的尘土、废弃物等)、 生产性材料、尘渣类、生活类等。
二、 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划定
垃圾定点设置:公司的垃圾存放采用定点设置的方法,并实施分类存放管 理,以利于外运处理和日常管理。垃圾定点区为新建仓库北,分别设有金届类、 包装类、岩棉类、硅藻土类、滤芯类、玻璃类、及生活垃圾类 7个单独临时存放 周转区。
区域放置垃圾类别定义:
金届类区存放车间维修报废的一般金届废弃物,如管路、阀门、边角料、 废弃铁丝、铁皮等金届垃圾。
包装类区存放车间报废的软、硬类原料包装物及容器。
岩棉类区只存放因设备、设施维修报废的保温岩棉及其它保温材料。
硅藻土类区存放车间废气的硅藻土、含染料的渣土类及废气树脂、胺化物 类垃圾。
滤芯类区存放车间报废的滤芯、反渗透膜、滤布。
玻璃类区存放玻璃类、电子类、塑料类及车间较小的包装容器。
生活垃圾类区存放食堂及各部门产生的菜叶、果皮等垃圾和焚烧后的灰渣。
三、 垃圾的分类管理制度:各部门依据垃圾产生的种类特点,严格实施分
类存放,并确保及时转运至公司的垃圾中转站, 实施分区存放,部门对输送的垃 圾分类质量负责到底。
可燃垃圾:
生产一、二、三科、仓库及门卫的可燃垃圾,一律在每日下午 1:00以前,
集中送到焚烧炉北空地处,由环卫人员检查确认后进行集中焚烧。
综合办公楼各部门的可燃垃圾,于 8:30以前集中到垃圾桶中,由环卫人员 拿到焚烧炉处,和其它部门的可燃垃圾一起烧毁处理。
公司所有部门的可燃垃圾中,如有涉及部门或公司机密的,由自己部门到 焚烧炉处进行烧毁处理。
可回收利用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的处理,必须在实施去害处理后,统一 交由安全环境科联系处理。垃圾产生部门因私自处理产生的问题, 由处理部门负 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车间直接产生的废弃物,由产生部门负责无害化处理后,交由环卫人员验 收存放;
公用工程设施的维修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由三科负责,并及时交由环卫人 员验收并分类存放。
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不可回收利用垃圾由于产生途径不同,而采取相应的 管理措施。
由各部门参照上述垃圾分类进行日常归类管理; 安全科每天下午1:00后开
始接受车间垃圾废弃物,车间及环卫验收人员双方共同对垃圾是否按规定做了分 类处理进行检查确认,验收不合格的由垃圾产生部门负责分拣,否则不予接受; 存放的垃圾实施登记管理,分别标注垃圾名称、数量、输送人、接受人及接受时 间等相关信息。
建筑垃圾:由三科负责与施工单位协调外运处理。
公用机电工程、维修工程产生的垃圾由三科负责活理运送,并按分类要求 放到指定位置。
其它部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明确届于部门受益设备设施维修产生 的垃圾,由所在部门和受益部门负责活理,并按分类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
公司各垃圾区里的垃圾及废弃物,由安全环境科负责联络外运处理,三科 的活性污泥单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