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店面租赁合同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 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 出租店面面积共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 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限
1、 该房屋租赁期共四年。自 2011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止。
2、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用于合法用途。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但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到期后乙方如期交还。
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三个月之前通知甲方,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2011
年10月
日至
2012
年09月
30
日止
租金为
24000
(大写贰万肆仟元整)。
2012
年10月
日至
2013
年09月
30
日止
租金为
25200
(大写贰万伍仟贰佰元整)。
2013
年10月
日至
2014
年09月
30
日止
租金为
26460
(大写贰万陆仟肆佰陆拾元整)。
2011
年10月
日至
2012
年09月
30
日止
租金为
31750
(大写叁万壹仟柒佰伍拾元整)。
四年总租金为
107410元(大写拾万柒千肆佰壹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现金支付,年付。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 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卜费用:
乙方应按时交纳水电费用。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岀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转租、转让承租房屋。
3、 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 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2 )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承租房屋。
逾期三个月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水电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 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 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九条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