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7月20日“民主日”活动的通知
延组发〔2011〕47号
关于组织好7月20日“民主日”活动
开好村民代表会议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结对帮扶单位:
为认真组织好7月20日“民主日”活动,开好村民代表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会议主题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我县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之年。各乡镇、村要紧紧围绕“实施生态文明发展战略,建设绿色北京示范区”这个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明确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和具体措施,团结带领广大农民群众统一思想、振奋精神、
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为我县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贡献力量。
二、明确会议内容
(一)认真做好上半年村级工作总结,进一步明确下半年工作重点。要结合当前创先争优活动重点和2011年村级组织建设工作重点,对照检查、总结本村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情况。要充分利用“民主日”活动,进一步明确下半年的具体工作思路。要通过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不断细化完善村级发展规划和具体工作措施。尤其是后进村级党组织,要通过这次“民主日”活动,深入讨论,仔细分析,查找导致后进的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促进及时转化。
(二)组织开展好对村“两委”和村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各乡镇、村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县委文件关于做好村干部民主评议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在村民代表会上,组织村民代表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村干部任职是否合格的标准,评议结果要与村干部的使用和工作报酬直接挂钩。对本次评议为不合格的村干部,乡镇主要领导要和村干部进行谈话、教育,督促落实整改。
推行村级党组织和党员星级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星级创建管理工作的意见》(延组发〔2011〕26号),通过“自我认星、党员评星、群众议星、组织定星、挂牌亮星”五大步骤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评议。
(三)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规范村级民主政治建设。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延发〔2010〕31号),坚持党员议事会制度、“六议工作法”制度等,不断推进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意见》(延发 〔2011〕18号),充分发挥村民的监督主体作用,提升村级民主监督的层次和水平,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做好村务公开工作。各村要按照“五规范一满意”的要求,对上半年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财务收支情况以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公开,公开结果要达到群众满意。对群众的质询和疑问,村“两委”干部要负责做好解释,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根据当前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要,结合村庄发展实际进行修订,增强《村民自治章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达到“村民自治、依法建制、以制治村”的目的。
(四)落实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制。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对照年初作出的目标承诺进行个人自查、党员互查、组织审查,真正把创先争优活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和日常生活中。进一步丰富承诺内容,在防控和拆除违法违章建设工作中作出承诺。基层党组织要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