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5
文档名称: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docx

格式:docx   大小:17KB   页数:1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cjl201801 2021/6/3 文件大小:1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监督抽查是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监督产品质量, 依法组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有计划的随机抽 样、检验,并对抽查结果公布和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 监督抽查分为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 检总局)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 监督抽查。
第四条监督抽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原则。
第五条 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划、管理全国监督抽查工作;负责组织实 施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汇总、分析并通报全国监督抽查信息。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管理、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监督抽 查工作;负责汇总、分析并通报本行政区域监督抽查信息;负责本行政区域 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及其他相关工作;按要求向 国家质检总局报送监督抽查信息。
第六条 监督抽查的产品主要是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 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 产品。
第七条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企业收取检验费用。国家监督抽查和地
方监督抽查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解决。
第八条 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抽查,企业予以应当配合、协助,不得以任
何形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工作。
第九条 凡经上级部门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的, 自抽样之日起 6 个月
内,下级部门对该企业的该种产品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抽查,依据有关规定为
应对突发事件开展的监督抽查除外。
第十条 组织监督抽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组织监督抽查的
部门)负责发布监督抽查信息。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监
督抽查信息。
监督抽查信息发布办法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制定。
第二章 监督抽查的组织
第十一条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制定年度国家监督抽查计划,并通报省级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年度监督抽查计划,报国家
质检总局备案。
第十二条 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有关部
门或者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承担监
督抽查相关工作。
委托检验机构承担监督抽查相关工作的, 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与被
委托的检验机构签订行政委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内容
被委托的检验机构应当保证所承担监督抽查相关工作的科学、公正、准
确, 如实上报检验结果和检验结论, 并对检验工作负责, 不得分包检验任务,
未经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批准,不得租赁或者借用他人检测设备。
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加强对抽样人员和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定
相应的考核办法,对监督抽查实施过程及相关机构和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对
存在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检验机构, 必要时可暂停其 3 年承担监督抽查任
务资格,并按照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三条 国家质检总局依据法律法规、有关标准、国家相关规定等制
定并公告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以下简称实施规范),作为实施
监督抽查的工作规范。
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可以根据监管工作需要,依据实施规范确定具体
抽样检验项目和判定要求。
对尚未制定实施规范的产品,需要组织实施监督抽查时,组织监督抽查
的部门应当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根据监督抽查计划,制定监督抽查
方案,将监督抽查任务下达所指定的部门或者委托的检验机构。监督抽查方
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适用的实施规范或者制定的实施细则;
(二)抽查产品范围和检验项目;
(三)拟抽查企业名单或者范围。
第三章 监督抽查的实施
第一节 抽 样
第十五条 抽样人员应当是承担监督抽查的部门或者检验机构的工作
人员。抽样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并经培训考核
合格后方可从事抽样工作。
第十六条 抽样人员不得少于 2 名。抽样前,应当向被抽查企业出示组
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开具的监督抽查通知书或者相关文件复印件和有效身份
证件,向被抽查企业告知监督抽查性质、抽查产品范围、实施规范或者实施
细则等相关信息后,再进行抽样。
抽样人员应当核实被抽查企业的营业执照信息,确定企业持照经营。对
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市场准入和相关资质管理的产品,还应当核实被抽查企
业的相关法定资质,确认抽查产品在企业法定资质允许范围内后,再进行抽
样。
抽样人员现场发现被抽查企业存在无证无照生产等不需检验即可判定
明显违法的行为,应当终止抽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