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门店合伙协议
兰婴坊孕婴店合伙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开展合伙事务,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
经营地址:
出资额:
经营范围: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年,自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三条 各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
出资人姓名
联系电话
出资种类
出资额(万元)
权益占比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并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条 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方式:
合伙企业应当于每个季度结束后计算该季度企业利润,所获利润高于2万元,且下一季度无大额开支,则按下列情况进行分配:
(一)所有合伙人都参与合伙企业事务的,则按权益占比进行利润分配;
(二)合伙人未参与合伙企业事务的,分配利润的20%归参与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所有,其余80%再按权益占比进行分配。
第五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权益占比进行分担。
第六条 全体合伙人推选 为合伙负责人,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合伙企业以 的名义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服从合伙负责人的管理。
第七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八条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除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
一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十五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