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制定机关干部工作考核制度
为提高机关十部的工作效益及办事效率、切实转变十部作风、发扬艰苦奋斗、 勤俭节约的精神,在十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 定。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量化和分管领导负责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机关全体十部
三:考核金额
将镇十部工作津贴每月政府考核部份全部作为全年工作考核。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 出勤考核,全体十部于每天上午八点半之前必须签到,党政办公室负责
在每天上午九点之前将签到表收起并将交分管党务的副书记保管, 对未按时签到
的视为迟到,每迟到一次扣 20元,全天未签到的视为旷工,每旷工一天扣 50 元,下午四点半之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每早退一次扣 20元,星期六、
星期天值班未到岗的为旷工,发现一次扣 50元,平常值班未到岗的,发现一次 扣30元,分管党务的副书记要对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进 行公示,并对每月出勤情况进行公示。
2、 请销假制度
机关十部请事假、病假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经分管党务的副书记批准后方 可。党政领导请假需经党委书记批准后方可,所有请假人员一律用书面形式请假, 无特殊情况不得以口头或电话形式请假, 一个月内事假超过5天的,取消次月工 作性津贴的50% 一个月内病假超过25天的,取消次月工作性津贴的50%病假 超过一个月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3、 会议考核:全体机关十部要准时出席各种会议,如因病、因事不能按时
参加会议的,会前应向分管党务的副书记说明原因,迟到一次扣 20元,缺席一
次扣30元,日常学习(星期一例会)春夏季早上 9:00,秋冬季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