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管理制度汇编 车队驾驶员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  值班经理制度
第一节  目的 为了能及时地处理问题,接待投诉及报修,检查岗位工作质量。
第二节  工作要求 第一条  服务处根据实际情况,从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中挑选人员担当值班经理,并做好值班时间的安排。
第二条  值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中途不得擅离岗位。
第三条  值班人员当值期间若部门主管不在,则全权负责处理所辖范围内发生的各类问题,无法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征询上级领导解决。
第四条  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对各部门岗位工作不定时进行巡视检查,内容包括岗位人员劳动纪律、服务质量、安全状况等。
第五条  值班期间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加强与其他部门、岗位的联系,以便在各部门工作需要时得到协助,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  监督部门日常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  值班期间保持办公区域内干净、清洁,及时清理办公区域内杂物。
第八条  当值期间必须做好《值班经理日志》,如实填写,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九条  对于值班人员在《值班经理日志》中记录的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需在次日上班后及时查阅,并在处理情况及跟踪一栏中写明处理意见、落实人及整改日期。由次日值班经理进行复查,直至问题得以解决。
第十条  值班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办公区域内门窗、电器等是否关闭,确保全部关闭后,方可离开。
第三节  相关记录 (1)《值班经理日志》;
第二章  工作交接制度
第一节  目的     为了加强各部门内部信息沟通,确保内部工作能及时、有效,并保质保量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2节工作要求 第一条  部门内部如实行分班次运作的,各班次之间应开展工作交接;
第二条  工作交接的要求内容应包括:
(1)涉及到的岗位或部门工具、记录表单等物品的交接;
(2)本岗位或部门未完成的工作交接;
(3)上级领导交待的工作传达;
(4)其他需要移交的事、物。
第三条  交班人员应做好工作和物品的梳理,并填写《工作交接记录》;
第4条接班人员应认真核对移交工作与物品,在《工作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
第五条  交接过程中发现的物品损坏或无理由未按时完成工作,应由交班员工负责。
第六条  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检查交接班工作记录,确保部门内部信息沟通畅通。
第三节  相关记录   (1)《工作交接记录》 第四章  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节  目的 员工宿舍是员工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为了保障住宿环境的清洁、舒适、安全及良好的秩序,特作此规定。
第2节工作要求 第一条  住宿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生活习惯,不得在宿舍喧哗吵闹影响他人,不得从事不健康、不文明的娱乐活动。
第二条  员工宿舍一切住宿事宜均由综合部统一安排,住宿者不得任意转让床位或留宿他人。若亲戚朋友来访,应向综合部申请办理住宿手续,条件允许另作安排,访客在22:00前必须离开宿舍。
第三条  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内留宿,进入宿舍的外来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在来客登记表上如实填写,并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来访时间为8:00-22:00。
第四条  同住宿舍员工要和睦相处、文明礼貌、互帮互助,宿舍内严禁赌博、斗殴、盗窃、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及私藏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并即时取消住宿资格。
第五条  宿舍内公共物品由公司统一配置,全体员工应自觉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和公用物品,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第六条  节约能源,禁止一切浪费能源的行为,员工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用完后及时关闭水龙头,白天不得开启照明电灯(阴黑天气除外),人离开寝室要及时关闭电灯、电扇、空调等电源。
第七条  员工应按指定寝室和床位住宿,不得自行挪动、调换,如确有需要调换寝室或床位者,应向综合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可以调换。
第八条  员工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安装插座、使用热得快、电热炊具等大功率电器及煤油炉等,违者没收相关物品,如引起事故将追查其责任,并即时取消住宿资格。
第九条  员工应保持寝室及宿舍公共区域的卫生,不得随地吐谈,在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乱丢乱弃,不得在墙壁、房门、柜子上张贴、涂写。
第10条严禁在走廊上漱口、刷牙、洗脸、洗衣服,及在室内和走廊上倒水;过道上不得堆放物品及阻塞通道。
第十一条 员工严禁坐在栏杆上休息或玩耍,一经发现可即时取消住宿资格,如因此而造成意外事故责任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 注意提防盗贼和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宿舍大楼,出入宿舍要随时关门窗,切勿私自运用他人物品,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三条 宿舍内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