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徽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
皖国培办〔2012〕2号
关于“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H r —
安徽省农村幼儿教师培训项目实施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项目院校和机构: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幼儿 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 一安徽省农村幼儿教师培训项 目的通知》(皖教秘师〔2011〕65号),现将做好“幼师国培” 项目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实施时间
为缓解工学矛盾,确保学员安心学习、专心研修,将项目 实施时间调整为:
,其中,集中 培训(15天)在3月底前结束,4月份进行园本实践研修.
“转岗教师”,其中, 远程培训(50学时)、集中培训(54学时)和送培送教(16 学时)在3月底前结束,4月份进行园本实践研修。
,其中,院校 集中培训
(60天左右)和“影子教师”(或“影子园长)跟岗 研修(30天左右)在4月底(或5月初)结束,2月至6月期 间结合脱产研修和岗位实践进行园本行动研究。
二、 关于学员参训
为确保提前通知到每位学员按时参训,各承办院校和机构 务必在开班前15天寄发开班通知(纸质版)给相关市教育局 和学员本人,并通过电话、手机和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到每位 学员。同时,报送开班通知(电子版)给省项目办,在省中小 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网站发布。
参训学员须按要求参加培训,按时报到和学习,不得随意 或擅自调换人员。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的学员和开班第二天 未报到的学员,各承办院校需及时报告省项目办,同时通报给 各市教育局。各市教育局师训部门要及时查明原因,督促学员 参训或更换学员;更换学员需出具加盖市、县师训部门公章的 书面报告(扫描件),说明具体原因及调换人员信息表(电子 版),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项目办审定、备案。
三、 关于“转岗教师”培训
“转岗教师”培训项目分远程培训、集中培训和送培送教 三个阶段,需同步实施。各承办院校和机构要密切沟通,通力 合作,形成合力,确保各阶段培训质量。
远程培训阶段。承办机构仲国教师研修网)要组建省级 辅导团队,分别由集中培训阶段的五所承办院校(淮北师范大 学、阜阳师范学院、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马鞍山师范 高等专科学校、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本校学前教育专业 优秀教师中遴选推荐1人担任,主要负责相关项目县的学员管 理和学习辅导任务。
中国教师研修网首先要对省级辅导团队和项目县网络班 级辅导教师进行培训,再组织全体参训学员参加50学时的远 程在线学习。要加强与各市、县的联系,开班通知、主要活动 安排和学习进展情况要及时通报给各市、县教育局,充分发挥 市、县教育局对培训过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确保参训率、学 习率和合格率。
集中培训阶段。由五所承办院校分批实施培训,每班不 超过50人,不少于7天。为缓解工学矛盾,须错时开班,做 到同期同一个班级学员来自所有项目县,同期同一个班级不安 排同一所幼儿园的教师。
3•送培送教阶段。在相关市教育局指导下,在项目县教育 局协助下,由集中培训阶段的五所承办院校牵头组织“幼师国 培”讲师团(成员名单另文通知),依托项目县教师培训机构 和当地优质幼儿园实施送培送教活动。(1)活动时间:集中培 训阶段结束后,统一开展送培送教活动,每个项目县不少于2 天时间。(2)团队构成:省级送培送教团队由承办院校1人、 “幼师国培”讲师团中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和优秀园长各 1人,共3人组成;各项目县遴选骨干培训者、骨干教师和园 长等组成地方团队,配合省级团队开展工作。(3)活动形式: 采用集中答疑、示范观摩、课例研修和交流研讨等形式。(4) 工作分工:五所承办院校牵头组织协调,负责与相关市、项目 县协商研制活动方案,组建送培送教团队开展活动;县级教师 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县域内参训教师参加送培送教活动,落实培 训场地、设备、设施和优质幼儿园选定,做好学员食宿保障和 考勤考核工作等。(5)培训经费:五所承办院校按每位学员 50元标准,用于支付计划方案设计、讲师团中的优秀教师和 优秀园长
2人的课酬和宣传报道等费用;承办院校按每位学员 300元的标准拨付给相关项目县教师培训机构,用于场地租 赁、组织管理和工作服务人员劳务、专家和学员食宿;不得向 学员收取任何费用,学员往返交通费回单位报销。
四、 关于师范生顶岗实习
各市、县教育局和置换脱产研修项目承办院校(安徽师范 大学、安庆师范学院)要按照教育厅、财政厅项目实施通知的 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切实做好置换脱产研修项目师范生 顶岗实习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教秘师〔2010〕93号),做好 师范生顶岗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