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良,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的外聘兼职教师,各教学院(部)可提出报告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可特聘为我校客座教师。
(四)各院(部)每学期召开一次外聘兼职教师工作会议,了解外聘兼职教师的教学情况,通报学校教学信息.总结教学工作。
(五)教务处具体负责对外聘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和其他教师之间的协调工作。
(六)对学生评教意见强烈、教学效果差或严重违纪的外聘兼职教师,由教务处和学院协商后及时予以辞退,并做好善后工作。
(七)每学期结束时各院(部)要填写《外聘兼职教师教学综合评价表》2份,一份存学院,另一份交教务处存档。
四、外聘兼职教师的职责
(一)外聘兼职教师应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教学组织工作,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二)按我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进行教学,遵守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的要求,认真备课并讲好每一节课,必须备有所教课程的教案,以保证教学质量。
(三)外聘兼职教师应于学期第一周填写《授课计划》并经院(部),审核后交教务处存档备查。
(四)外聘兼职教师要认真执行学校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课程表讲课,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准擅自调课,停课或者更换教师:因事因病请假,复课后必须及时补课。
(五)认真进行课程辅导,批改作业。各院(部)、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应不定期抽查和了解上述课程辅导,批改作业情况,审核其质量和数量。
(六)外聘兼职教师应当参加所授课程试卷的出题、改卷、评分等工作,接受聘任院(部)安排的监考任务。在每学期课程考试结束后.应当按学校要求及时录入和送交学生成绩,并按照学校对与试卷相关材料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七)外聘兼职教师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体教研活动,每学期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2次,对我校的各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共同搞好教学活动。
五、外聘兼职教师的酬金标准和发放方法
(一)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酬金由学校发放。
按中级、副高、正高等专业技术职务给予不同的酬金标准,一般按计划学时(或实际上课学时)和合班数给出酬金标准,见附表:
酬金(元)
职称
课时标准
备注
高级
每课时时间为50分钟,上课人数超过80人时,加系数20% *标准 课时。不坐校车者来校一次加交通补助5元
副高
中级
初级
酬金标准应写在聘任协议中。超过规定课时酬金标准的应由主管校长批准。外聘教师的酬金由教师本人从财务处领取(原则上不得带领)。
(二)外聘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包括上课、辅导、批改作业、出试卷、批改试卷、评定成绩、试卷材料归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