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网页界面设计用美和技术两方面衡量生活的合理性。网页界面设计是将技术性与艺术性融为一体的创造性活动。在网页出现的早期, 和设计发展的早期阶段一样, 网页设计是以功能性为第一指导原则, 以技术因素为主要考虑对象, 以完成或实现必要的功能为目标。以字符组成的界面可以起到基本的信息传达作用, 同时技术要求相对较低, 易于实现, 并且有较好的稳定性, 故而这种形式的界面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人机交流的主要形式。我国对网页界面设计这一课题的系统研究还略显薄弱, 特别是载艺术设计领域中对网页界面设计的探讨尤显不足。版式设计对设计人员的综合能力与文化素养要求比较高, 往往不如文字编排和图形设计那样容易把握。从艺术领域来看, 色彩本身及其有无, 并不意味者艺术作品的艺术性的高低, 但在网页界面设计领域,彩色的网页总是要胜于单色的网页。一般情况下使用 256 色就可以将图片的色彩基本还原出来。网络信息的受传者存在着职业、文化、修养、兴趣、生活经验以及消费水平等方面的明显差异,因此在网页界面中出现的视觉形象要适应大多数浏览者的口味,越明确,越通俗,越具体越好。在这样一个内容丰富、信息繁杂的巨大网络世界里, 网页界面设计必须以其强有力的视觉冲击效果来吸引浏览者的注意,进而使特定的信息得以准确迅速地传播。这就要求网页界面设计的形式应力求删繁就简,“以少胜多”, 一切分散浏览者注意力的图形、线条、可有可无的“装饰”都应摒弃,使参与形式构成的诸元素均与欲传播的内容直接相关。“简洁”是各种艺术形式都必须遵循的普遍原则,正所谓“无声胜有声”, 网页界面设计尤其要做到这一点。在社会文化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 人们因文化素质的提高和价值观念的变化, 生活情趣和审美趣味更趋向简洁、单纯。简洁的图形, 醒目的文字,大的色块更符合形式美的要求和当今人们的欣赏趣味,给人以悦目、舒适、现代的感觉以及美的享受,令人百看不厌,并能回味无穷,联想丰富。网页界面可以依据其传达信息内容的特点来进行类型的划分,主要可分为 6 种形式: (1 )信息查询类:以实用功能为主,注重视觉元素的均衡排布,较少装饰性的元素, 如 Yahoo 。(2 )大众媒体类:如新浪网新闻中心。(3 )宣传窗口类:从企业特有形象入手,充分表现企业文化特征,如 Adidas 。(4 )电子商务类:使浏览者在访问时进行愉快的交流是设计的重点,要求既要具备人们乐于接受的交互性,又要有吸引浏览者注意的页面形式,如当当书店。(5 )交流平台类:以方便使用为主要特点,指示性强,易于理解,如 BBS 。(6 )网络社区类:由于网络社区通常不带有商业性质,因此它的界面设计可以根据社区内容充分发挥创造性,营造一个自由、舒适、愉快的氛围。视觉传达设计简称视觉设计( munication Design 或 Graphic Design ) ,有时也被称为信息设计( Information Design ) ,视觉传达设计的过程,是设计者将思想和设计概念转变为视觉符号形式的过程, 即概念视觉化的过程, 对信息的接收者来说, 则是相反的过程,即视觉概念化的过程,贯穿和联结两个过程的是信息。图形符号具有很强的直观性, 但同时在信息传达明确性方面不如文字, 有时会出现“误读”的可能。在界面设计中, 要求信息的发送者和接收者之间必须具备部分相同的信息知识背景,否则在两者之间就必须存在一个翻译或解说系统作为中间媒介来进行沟通。例如对于一个没有任何西方文化和语言背景的中国人来说,“ Just Do It”的文字符号就不会产生任何“动感, 活力, 激情”的印象, 此时可以通过鲜明的图象和活跃的色彩来辅助传达这个概念。形式美的创造法则: ( 1 )秩序产生的美感。它通过对称、比例、连续、渐变、重复、放射、回旋等方式,表现出严谨有序的设计理念,是创造形式美感的最基本的方式。( 2 )和谐产生的美感。它是以美学上的整体性观念为基础的。构成界面形式的文字、图形、色彩等因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协调映衬,都为界面的功能美与形式美服务。( 3 )变化产生的美感。变化的法则体现了设计存在的终极意义,即不断地推陈出新,不断地创造新的形式。在艺术问题上没有什么严格的法则,艺术天才不可能是结构的奴隶,他不管怎么干,都不会侵犯艺术原理,而只会创造出新的原理。精心收集和审慎挑选艺术和设计的古今范例有助于训练设计师的大脑和眼力。界面的借鉴不仅要从同类设计作品中求得,更重要的是从文化传统中找寻。日本现代设计在不长的时间里发展到较高水平, 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很多日本设计师自觉地将日本的文化传统融入到现代设计理念之中。图形图象的视觉冲击力比文字大 85% ,故有人说,一图胜千字。除了圆形以外, 点还可以是方形、三角形、星形、自由形等许多形状, 在视觉上, 只要相对地小,就有点的效果。图形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