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个人商铺出租合同
个人商铺出租合同(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 合同。
第六条 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除房屋大修 由甲方负责外,房屋日常维修、维护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 关维修、维护费用,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 设施设备的损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租赁期间,防 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以及经营过程中的法律责任、 产品质量、消费者投诉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 规定承担责任并服从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第七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 不得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 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需先经甲方同意并办理装修手续,租赁 期内,乙方擅自更改房屋结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或向甲方缴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八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租赁 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 责任:
1、 水、电费、光纤电视收视费;
2、 物业管理费;
3、 各项税费、工商管理费;
4、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
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 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 乙方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将房屋退还甲方,如在租赁期间未 出现扣除保证金的现象,甲方在十日内无息退还乙方所缴保 证金。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需提前三十日书面向甲方提 出,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第十条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的各项 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 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 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在结清费用后甲方向乙 方返还保证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 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需及时通知乙方并经乙方 同意后方可进行,同时甲、乙双方需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乙方不得因装修或其它原因改变房屋结构,否则视为 违约。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
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 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 政府决定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产;
(三)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 应按照第十八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 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赔 偿:
(一) 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达壹个月;
(二) 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 出租房屋用途的;
(三)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破坏承租房屋结构;
(四)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五)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 方迁离并收回出租房屋,乙方结余的房租款和保证金均不予 退还。
第十四条 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壹个月以上, 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向乙方 赔偿;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 知甲方,方可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以 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 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乙方逾期缴纳租金,每逾 期一日,甲方有权按逾期费用的1%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并 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若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方向 守约方赔偿年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 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 要求;甲方同意续租,应重新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手续。甲方 不同意续租,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
第十八条 乙方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迁离出租 房屋,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 的,甲方可不予退还乙方缴纳的保证金,并且可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 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 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 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