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文章简介:我国《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 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 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可见,追究劳动者 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必须同时具备有因果关系的两 项必要条件:一是劳动者有违反法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 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 •我国《劳动法》第一 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 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可见,追究劳动者违 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必须同时具备有因果关系的两项 必要条件:一是劳动者有违反法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 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的行为;二是劳动者的上 述行为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那么,在实践中如何掌 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哪些属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保密事项,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又如何界定 与追究,如此等等,就结合劳动法的实施情况作一试探分 析。
一、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
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 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享有一 项权利,但必须依法行使,否则将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单方可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况:
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规定的条件是: 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 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 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这一规定实际目的是保护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弱者 地位,体现劳动者自主择业的权利,所以,未设立解除劳 动合同的附加条件或障碍。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 凡出现上述情形之一,便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 同,无须承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三^一 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 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 单位后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 件?如果是,那么根据《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 动者将不应承担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对此,现行相 关政策解释不尽一致。
第一种解释:《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指出: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 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
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超过三十日,劳 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 应予办理。
第二种解释:《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 知》中指出:未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或劳动合同中约定 的工作任务尚未完成,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 损失的,应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 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种解释: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按《劳动法》 第三^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视为违反双方约定的合 同期限。
显然,第一种解释将《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作为 劳动者提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但是,从后二种解 释来看,劳动者提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