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对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一、强制措施的概念和作用
概念:
在民事诉讼中,对有妨害民事诉讼秩序行为的行为人采用的排除其妨害行为的一种强制措施。
作用
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保障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形式诉讼权利
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秩序
二、强制措施的特征
主动性
适用对象广泛性
适用于民事诉讼全过程:审判、执行
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和种类
1、构成
必须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发生
必须是在诉讼过程中实施的行为
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
必须是足以妨害民事诉讼的进行,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2、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
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如未经允许在开庭时录音、录像、拍照。
妨害诉讼证据的收集、调查及阻拦、干扰诉讼进行的其他妨害行为
诉讼欺诈行为
拒不履行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或组织拒不履行协助义务
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方式追索债务的行为
四、强制措施的种类及适用
拘传及其适用
拘传适用于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必须到庭的被告与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必须到庭的被告: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件事实的被告
拘传须报经本院院长批准
训诫及其适用
责令退出法庭及其适用
罚款及其适用
罚款必须经法院院长批准
罚款的金额:个人:10万以下 单位:5—100万
拘留及其适用
拘留必须经法院院长批准;15日以下
拘留、罚款可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但不能连续适用
限制出境及其适用
适用条件
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
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方法
口头或书面通知
提供财产担保或是交付一定数量的保证金
扣留护照或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