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商铺房屋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甲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租赁合同。
一、 租赁内容
第一条:甲方将其位于 的商铺租赁给
乙方作商业经营用途,经营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甲方对所出租的商铺具有 合法产权。并出示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也 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公供本次租赁使用, 不得挪作它用。
二、 租赁期限
第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第四条:
一、 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收回商铺。
1、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乙方利用该商铺从事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 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超过60天的。
二、 甲方有如下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
1、 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房屋不符合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 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第五条:合同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商铺,则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享有优先 承租权,乙方如有意续租,可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或其它费用
第六条: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内该商铺的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整(辛: 元),以后每年递增百分之十。
第七条:租金按月计算,按季收付。乙方在每季度到期15日前将本季度租金以现 金或转帐方式一次交付到甲方。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八条;订立本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人民币 元整
(¥: )乙方另外向甲方交付押金人民币 元整
(¥: )合同期满甲方一次性退还押金给乙方。
第九条:合同期内,政府对租赁物征收的有关税项,由甲方负责缴交。
第十条:合同期内,该商铺的卫生费、电费、水费及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由 乙方负责,乙方应如期足额缴交上述应缴费用,如因乙方欠费造成向甲方追缴时,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
四、 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第十一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商铺及配套设施在交付乙方使用时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2、 按公共契约负责商铺结构维修和保养,凡遇政府部门要求需对商铺或配套设施 进行改造时,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3、 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 明及相关手续。
4、 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乙方所租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如门面前面的空地。 第十二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所租赁的商铺及配套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2、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3、 乙方不得在租赁的商铺内贮存危险,易燃,违禁物品。
4、 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5、 乙方在承租的商铺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 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6、 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所属乙方的财物,任乙方自己处理,甲方不得以任 何理由干涉。
7、 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商铺和配套设施,检查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