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休假管理制度
休假管理制度
休假管理制度
海口凯顿大酒店
休假管理制度
目的
为规范员工休假管理,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原则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
第三条 适用范围
酒店全体。
第四条 职责
酒店人事部为酒店员工休假管理部门.
第五条 法定假日
员工每年可享受十一天法定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国际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中秋节1天.部分员工假日:女员工妇女节半天。以上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假期期间薪资、津贴照常发放.
第六条 事假
(一)员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无故缺勤或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必须由员工本人于当天上午9点前以电话方式,向部门负责人请假,批准后由部门当天代为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员工请假3天以内的,应提前1天申请;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提前2天申请;7天以上,15天以内的,应提前3天申请。 
(二)员工请假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人事部审核签字,若主管级及以上员工休假超过7天还须由总经理审批。一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一次性休事假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休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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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个工作日,须由总经理审批)。工请事假1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22天的,取消年终奖。
(三)(即4小时)。 
第七条 病假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酒店应根据员工本人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超过的按事假处理。
(二)员工申请病假,须持三甲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单或持酒店指定的医院开具的病假单连同病历、就诊单(急诊除外)于病后一天内到所在部门及行政人事部办理审批手续。不按规定办理请病假手续者作事假处理.
第八条 年假
(一)酒店副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工作已满1年以上不满3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3年不满10年的,在5天年休假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年休假增加1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外省籍员工(副经理级及以上)年休假交通费用报销:享受此待遇必须在酒店连
续工作满1年者(探望父母或配偶、子女),每年享受一次年休假往返交通费报销。报销标准按火车硬卧标准执行,以海口至籍贯地票据为依据。
(三)酒店主管级(含)以下人员、工作已满1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5年不满10年的,在5天年休假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年休假增加1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年休假不含国家法定假期。年休假期间薪资、津贴照常发放。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2、病假累计15天以上的。
3、各部门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年休假不做跨年度累计,未能按时申请年休假的员工视为自动放弃年休假权益。
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