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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归档范围及整理规范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档案归档范围及整理规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档案归档范围
详见《公司管理类档案规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第三条 档案整理原则
(一)归档文件整理应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二)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无缺页和破损;已破损的文件予以修整,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应予以复制,过大的文件应折叠。
(三)归档文件所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应具有耐用性和耐腐蚀性。
(四)归档文件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应保存具有凭证作用的复印件,并写明原件的存处。
(五)归档文件一般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频繁的和有专门需要的可以适当增加份数。
(六)归档文件应按保管期限要求去除易锈蚀、易氧化的金属或塑料装订用品。
(七)归档文件整理应保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整理协调统一。
第四条 档案整理细则
(一)组件
归档文件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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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附件为一件。
(2)来文与复文(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函与复函等)一般独立成件,也可为一件。
(3)有文件处理单或发文稿纸的,文件处理单或发文稿纸与相关文件为一件。
(4)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一般一次会议为一件,会议记录一年一本的,一本为一件。
(5)正文正本与定稿(包括章程、制度等重要文件的历次修改稿)为一件。
(6)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作为文件附件时除外)。
(7)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一件。
(8)简报、周报等材料一期为一件。
(9)原件与复印件为一件。
(10)正本与翻译本为一件。
(11)中文本与外文本为一件。
(1)正文在前、附件在后。
(2)正本在前,定稿在后。
(3)有文件处理单或发文稿纸的,文件处理单在前,收文在后。
(4)来文与复文作一件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
(5)正文在前,发文稿纸和定稿在后。
(6)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
(7)原件在前,复印件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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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不同文字的文本,无特殊规定的,汉文文本在前,少数民族文字文本在后。
(9)中文文本在前,外文本在后。
(二)分类
归档文件一般采用年度——保管期限等方法进行二级分类。
将文件按其形成年度分类。
(1)跨年度一般应以文件签发日期为准。对于计划、总结、预算、统计报表、表彰先进以及法规性文件等内容涉及不同年度的文件,统一按文件签发日期判定所属年度。
(2)跨年度形成的会议文件归入闭幕年。
(3)跨年度办理的文件归入办结年。当形成年度无法考证时,年度为其归档年度,并在附注项加以说明。
按照《公司管理类档案规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见附件),将归档文件按划定的保管期限分类。
(三)排列
,按时间结合事由排列。
,按文件形成先后顺序排列。
、统计报表等成套性文件可集中排列。
(四)编页
。
,宜分别标注在文件正面右上角或背面左上角的空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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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编制页码与文件原有页码相同的,可以保持原有页码不变。
(五)装订
。
归档文件装订应牢固,安全、简便,做到文件不损页、不倒页、不压字,装订后文件平整,有利于归档文件的保护和管理。
装订应尽量减少对归档文件本身影响,原装订方式符合要求的,应维持不变。
,相同期限的归档文件装订方式应尽量保持一致,不同期限的装订方式应相对统一。
,不能包含或产生可能损害归档文件的物质。不使用回形针、大头针、燕尾夹、热熔胶、办公胶水、装订夹条、塑料封等装订材料进行装订。
,宜采用线装订法装订。页数较少的,使用直角装订或缝纫机轧边装订,文件较厚的,使用“三孔一线”装订。
,不使用不锈钢夹或封套装订。
第五条 档案的移交
(一)各机构、各部室规范整理归档文件后,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办法》中档案移交规定,及时向公司档案归口管理部室移交。
(二)公司普发性文件,并已在发文机构或部室留档的文件,移交时无须重复交档。但文件为其他归档文件的附件或补充说明时,需要一并归档。
第六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级分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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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