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廉租房收购协议书.doc

格式:doc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廉租房收购协议书.doc

上传人:fy5186fy 2016/7/20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廉租房收购协议书.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廉租房收购协议书甲方:循化县住房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法定代表人: 白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青海信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韩文德( 以下简称乙方) 为有效落实 2011 年度我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甲方同意乙方对城北和平路以北60 亩规划土地进行整体开发建设廉租房项目(嘉和小区一期) ,为甲方代建廉租住房。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将乙方所征用的一期土地 40 亩全部规划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即嘉和小区廉租房建设项目,用于循化县 201 1 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二、乙方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地勘、设计、招标等程序,工程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建设。三、考虑到对廉租房建设技术要求比较高,由甲方代乙方负责搞好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相关费用由乙方支出。乙方负责对规划土地的征用、拆迁工作,并妥善安置好拆迁户。项目前期土建、施工等费用全部由乙方先行投资建设。甲方项目款按进度及时给予拨付, 基础完工后每套支付政府补贴的 40% , 主体完成后,甲方应将政府配套资金即每套 45500 元全部拨付至乙方,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 除保修金( 2% )外, 甲方必须付清全部收购款。否则乙方不予交付所建住房,有权处置所有建设住房。四、乙方保证落实协议中征用的一期土地面积,并于 9月底前开工建设, 2012 年 10 月底前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若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建设或在建设过程中因资金不足或其他原因(除甲方不能按时在双方协议的时间内给乙方拨款及不可抗力因素外), 代建廉租房不能正常施工, 导致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竣工交付使用,甲方有权不予收购,后果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五、乙方严格按海东规划委和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图纸要求及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服从甲方的管理,除甲方同意建设变更外,乙方在小区内不得随意改变已批准的规划及施工图纸。小区按规划设计图纸做到室外配套设施完善(大门、围墙、小区硬化、绿化、上下水管网、集中供热、照明等),服务功能齐全,廉租房做到室内基本设施齐全,满足居民直接入住使用的基本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如有质量及安全隐患达不到工程验收标准,甲方不予收购。六、乙方代建的廉租住房,经验收合格后以政府协议价格按房产部门核准的实际面积进行收购,收购后土地及房屋的产权全部归甲方所有。七、收购价格:户型面积 50 平米(含 50 平方米)以下每平方米 1845 元确定,超出 50 平米以上面积以每平方米按 198 0 元收购。八、收购面积:约 40000 平方米,约 600 套廉租住房(按实际面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