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陕西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采集方案为推进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暨陕西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建设,尽快完成数据采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部署实施有关工作方案和建立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 教基一司函〔 2013 〕 12号) 要求, 特制订本方案。一、数据采集范围将陕西省境内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普通小学、初中( 不含职业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学生的学籍信息录入陕西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并完成数据审核及上报工作。陕西省中小学学籍系统将通过接口与全国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数据对接,以完成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系统陕西省内的建设。二、数据采集内容及说明 1. 核对学校(机构)信息:陕西省中小学学籍系统中学校(机构)的代码、名称等核心信息,统一采用教育部机构编码系统中的学校(机构) 信息。各区县行政部门认真核对现有省学籍系统中已预置的学校(机构) 代码、名称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将存在差异的学校名单汇总后,报陕西省电教馆,核实后进行修改。 2. 准确填报学校信息:陕西省学籍一期中关于学校信息字段没有做采集要求,本次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各学校务必将《学校基本信息表》及《校区基本信息表》填写完整并提交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采集指标及填表说明见附件) 3. 准确填报学校教师情况: 陕西省学籍一期中关于教师信息未做要求, 2 此次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各学校(机构)务必将全校在册教师(包括兼职教师、临时工)基本信息按照《教师基本信息采集表》进行采集上报审核。(采集指标及填表说明见后) 4. 准确录入年级信息、班级信息:在陕西学籍系统中“信息设置”-------- “年级班级设置”模块下准确录入学校开设年级信息并录入年级组长教师姓名;准确录入学校班级开设情况及录入班级信息表所要求的全部字段(包括年级组长、班主任信息)。 5. 准确录入学校开设的学科及各年级班级教师任课情况:在陕西学籍系统中“教务管理”模块中完成学校课程开设设置及班级任课教师录入工作。 6. 准确采集学生数据: A. 准确采集学生数据( 纸质): 学校组织班主任将《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采集指标》中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发至每个学生,由学生及家长填写后交回班主任审核,班主任对审核无误的班级学生信息表交学校主管领导审核。没有身份证的中国公民学生,须学校开具《无身份证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提交教育局。 B. 将学生数据录入 excel 文件:学校组织专人按照数据采集 excel 模板,将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审核无误的学生数据(纸质)录入到 excel 文件中, 且通过校验检查。学校应组织专人核查录入 excel 文件中的学生数据, 确保与学生数据(纸质)一致。 C. 学校在系统中录入数据:录入方式有两种一是将提前准备好的学生数据( excel )导入系统;二是逐个学生录入数据(建议采用第一种方式, 单个学生修改可采用第二种方式) D. 学生数据审核:学校录入的学生数据须提交区县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学籍号将正式有效。以上所有录入数据工作全部完成后,由学校主管领导通过系统中的“数据管理”模块逐级上报。 3 学生及家长签字确认:为确保学生信息在采集、录入过程中的准确无误,学校在 9月1 日开学后须按格式打印学生数据,发给学生和家长再次签字确认, 并保留原件待扫描上传系统。三、数据采集操作流程 1. 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对学校名称及办学类型系统内置的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并提交申请修改一致。注意: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所有省级地市级直属学校数据审核工作由学校所在行政区域的上级区县教育局审核。 2. 地市、区县教育局: A. 利用系统原单位 admi n 账号进入系统管理模块, 增加审核录入学生信息及教师信息审核的教师资料, 以及数据管理中数据上报审核的教师资料, 赋予各教师相应模块操作权限。 B. 对拥有操作录入数据审核及数据审核上报权限的教师进行培训,确保其完全掌握操作。 C. 数据审核教师应及时审核下属学校数据,保证学校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3. 学校(机构) A. 首先请各学校务必于 7月 20 日前完成本学期毕业升级操作。 B. 利用原学校系统管理员账号进入系统,在“系统管理”模块下的“部门管理”中增加学校的所有行政部门。 C. 利用原学校系统管理员账号进入系统,在“系统管理”模块下的“教职工维护申请”中点选“导入”按钮下载教师导入模板,将新导入的教师资料进行录入(注意:教师编号不能与系统中已经存在的教师编号重复) 然后执行导入操作,并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D. 上级教育局教师信息审核通过后,在系统管理中为操作学籍各模块功能权限的教师进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