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原居住地址: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原居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
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 县镇号 楼出租给乙方作为
生活住房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
第三条:租赁房屋的月租金总额人民币元(大写)。乙方应于每月日前交付当月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保证金.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收取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房屋保证金, 即人民币元(大写)。甲方收取保证金和租金时,应向乙方
开具相关收据。甲方应于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按约定退出租赁房屋,打扫好清洁卫生(或交纳房屋清洁费一元),并交清各项费用后,将租赁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五条:乙方应正常、合法使用租赁房屋及内部的设施,乙方入
住后应爱护各种家具、设施、设备;保持墙壁清洁,不乱涂鸦;不乱
在墙壁上或地板上钉钉子、打孔,以免破坏房屋的水、电线路。不得
转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内部结构;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
“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不得妨碍邻居的正常生活
第六条: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房屋或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内,若中途退房,必须提前二个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保证金。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甲方将租赁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签订新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