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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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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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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附件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编号名称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最低费额(元) 备注一货物及运输工具检验检疫费(一) 货物检验检疫费 60 1 品质检验货物总值 ‰ 1、含出口危险货物小型气体容器包装检验,货物总值按小型气体容器的内、外包装及内装物的货值计算。 2、涂料进口时,仅收取品质检验费,不收专项检测费。 2 动物临床检疫、植物现场检疫、动植物产品检疫其中:介质土、植物油货物总值 ‰ ‰ 1、对无法确定货物总值的动植物,其动物临床检疫、植物现场检疫按以下收费标准收取:A、牛、马、驼、猪、羊、犬、虎、豹等大中动物(含胚胎),20 元/头(只);B、兔、貂、猫、豚鼠等小动物、爬行类、两栖类动物, 2元/头(只);C、禽鸟类, 元/只;D、鱼、虾、蟹等水生动物, 元/只(鱼虾蟹苗按百尾,亲鱼虾苗按千尾)。E、苗木(花卉), 0 元/株;F、盆景,2元/盆;G、试管苗, 10元/支;H、受精卵, 元/万粒; I、动物精液, / 管。 2、动物临床检疫、植物现场检疫确定需做实验室检验的,按实际检验项目数额另行计收;动植物产品的实验室检验项目不另收费。 3 食品及食品加工设备卫生检验货物总值小批量食品按货物总值的 4‰收费。 4 卫生检疫不收费编号名称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最低费额(元) 备注(二) 运输工具检验检疫费 1 检疫(1) 船舶( 包括废旧船舶和修理船舶) 1、客轮加收 50% 。 2、同一船舶同日多次往返边境界河或港澳台与大陆之间同一口岸的,按两艘次收费。 a 10001 总吨以上艘次 330 b 5001 总吨~10000 总吨艘次 260 c 1001 总吨~5000 总吨艘次 170 d 101 总吨~1000 总吨艘次 100 e 100 总吨以下艘次 60 (2) 飞机 a 起飞重量 100 吨以上架次 50 b 起飞重量 100 吨以下架次 30 (3) 火车厢次 4 (4) 汽车及其他车辆车次 2 2 适载检验适用于《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范围(1) 清洁舱、车、厢 30 (2) 温度舱、车、厢 30 (3) 密固舱、车、厢 60 (三) 集装箱检验检疫费 20英尺集装箱为一个标准箱, 40 英尺及 45 英尺集装箱按两个标准箱计。(下同) 1 检疫标箱次 4 2 适载检验适用于《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范围(1) 清洁标箱次 6 罐式集装箱加一倍收费。(2) 温度标箱次 6 (四) 包装物、铺垫材料检疫费 1 麻袋条 10 2 铺垫材料批次 30 运输工具上铺垫材料的检疫不另收费。 3 木质包装只次 1 20 藤、竹等其他包装物同。编号名称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最低费额(元) 备注(五) 携带或邮寄物检验检疫费隔离、实验室检验项目另行收费。 1 携带物件 10 适用于携带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法定检验检疫物品。参照海关免税条款,对海关予以免税的非检疫类物品,免收检验检疫费;对海关予以免税的检疫类物品,按收费标准的 50% 收费。 2 伴随动物只 20 3 邮包件3 二货物及运输工具鉴定业务费(一) 重量鉴定费 1 衡器鉴重毛重吨 20 定量包装商品抽取一定比例推算全批重量的,按收费标准的 50% 收费。 2 容器计量吨 20 3 水尺计量吨 20 收费最高不超过 20000 元。 4 流量计计重吨 20 (二) 数量鉴定费百件 20 每 100 件为一个计费单位,不足 100 件按 100 件计。(三) 木材检尺费立方米 60 凡实施木材检尺的,不收重量鉴定、数量鉴定费。(四) 包装检验、鉴定费 1 性能检验 1、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品种的包装,在检验有效期内(一般为一年 0 不得重复检验和收费。 2、按检验检疫操作规程规定的检验项目实施检验,并按附件二包装类实验室检验项目收费标准收费。 2 使用鉴定百件 15 每 100 件为一个计费单位,不足 100 件按 100 件计。(五) 集装箱鉴定费适用于按法律、法规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定需实施相关鉴定项目的集装箱。 1 装箱鉴定标箱 50 包括冷藏箱清洁温度。编号名称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最低费额(元) 备注 2 拆箱鉴定标箱 40 3 承租鉴定标箱 30 4 退租鉴定标箱 30 5 风雨密鉴定标箱 40 6 封识鉴定标箱 20 (六) 外商投资财产鉴定费 300 1、分档计算、累计收费。 2、外商投资财产鉴定与品质检验均做时,仅收外商投资财产鉴定费。 3、计费基础按实际鉴定价值计算。 1 投资财产总值≦ 500 万美元总值 ‰ 2 500 万-1000 万美元(含) 部分部分总值 2‰ 3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