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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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
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以下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四〕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招标出让土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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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土地市场载体、媒体等形式发布招标公告而进展的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出招标书面邀请进展的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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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应是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土地交易机构。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展。
(1)具有特定的社会、公益建立条件或其他综合目标的;
(2)土地用途有严格限制,可能仅少数单位或个人有受让意向的。
对土地使用者有资格限制或特别要求的,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对符合条件的用地申请者进展邀请招标。
,投标人少于三人的,招标结果无效,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或转换为拍卖、挂牌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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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补充或撤回公告的,并在开标日不少于3日前告知当事人。
。投标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书面签字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个人的,由投标人签名。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标书密封投入指定标箱,并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按周边土地市场价5%收取。
招标公告中告知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应当挂号邮寄,并以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收到标书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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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书;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人代说明书;
(5)以个人身份投标的,须提交影印件;
(6)履约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证明材料;
(7)招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招标人不得随意更改其容,并应当对要约容承当责任。
投标人将标书投入标箱后不得撤回,并对标书和有关书面承诺承当法律责任。
、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召集全体投标人参加,并公布评标、定标的原那么的方法以及标底。土地交易机构指派人员,担任开标会秘书工作。
、定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的评标组负责。评标组成员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并推选一名评标组组长。评标组一般在开标前24小时组成,其成员由监察机关派驻国土资源部门监察人员从专家库人员中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并在开标人确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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