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1
精品文档
YF-2007-0201
重庆市家庭居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工
程
名
称:
发
包
方(甲方):
承
包
方(乙方):
合
同
编
码:
签
订
日
期: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制定
使用说明
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后格视为竣工。
工期顺延: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监理:指专业化的家庭装修监理单位接收业主(装修户)的委托或授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家庭装修监理合同以及相关家装合同,协助业主对家庭居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重庆市家庭居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
: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2
精品文档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或乙方代表)
:
联系电话:
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一)
工程地点:
(二)
工程户型:
(三)
工程套内施工面积:
(四)
工程内容(见附表一和四)
(五)
工程承包方式,采取下列第
1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材料(见附表二和三)。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二)
。
(六)工程期限
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七)工程价款(见附表一)
:
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
元;
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
(八)合同签订生效后,若要变更施工内容、材料或实际工程量增减,工程价款按实结算。
(九)乙方提出的工程报价,
不得故意漏项、缺项、在甲方未对施工项目进行变更的前提下,
竣工结算价的增幅不超过第一条(七)款所约定工程价款的
5%,超出
5%的部分,由乙方承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4
精品文档
担。
(十)本合同不含装修保证金和物业公司收取的其它各项管理费。
二、工程设计
(一)本工程由
设计,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一式
份。
(二)设计施工图纸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经双方签字认可,将会审意见记载于附
表四内。
(三)施工图纸所标示项目与工程报价表所列项目有差异或抵触时,以工程报价表为准。
三、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
由甲方与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另行签订
《工程监理合同》,
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范围等书面通知乙方。
四、甲方义务
(一)对所装饰装修的住房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或已取得了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人
得委托,有权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
(二)委派
为甲方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
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
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甲
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
若需要换甲方代表,甲方应提
前三日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
(三)施工前,向工程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办理施工许可证,并负责缴纳相关所
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