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兼职人员另行规定。
第二章 作息时间
迟到计;
2.早退:比公司规定下班时间提前≤ 2 小时离开公司,按早退计;
3.旷工:当天缺勤≥ 2 小时,按旷工半天计;当天缺勤≥ 4 小时按旷工一天计。
4.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理办法,详见《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
第六条 假事管理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标准执行。
类别 天数 类别 天数
元旦 1天 劳动节 3天
类别 天数 类别 天数
春节
3 天
国庆节
3 天
事假:员工因急需处理私事,非本人处理不可而又无法利用业余时间处理者,方可请事假;请事假时必须事先申明理由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直接上级批准后,方可休假。
1) 事后补请者,必须已经用其他方式通知直接上级核准后,方可休假,并在事后
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 事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
3) 试用期员工事假累计不得超过 10个工作日;正式员工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
30个工作日或一次不得超过 20天,否则予以劝退。
4) 有特殊才能或贡献的员工事假累积超过终止试用、予以劝退的期限,需经总经
理审批后留用。
5) 所有请假单等原始单据应由行政部负责收集、汇总并调阅、备查。
病假 : 员工因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接受治疗或休养者,可准请病假。
1) 员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休养者,须有市级以上医院病历和休假证明,同时电话请示其直接上级,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病假结束后,及时按规定补办休假手续,否则按照旷工处理。
2) 未住院者,每月最多请 3天病假;全年合计不得超过 15日。
3) 病假逾期者,如因病情需要继续休养则必须办理续假手续,未办理者一律按照事假处理。
4) 根据国家规定医疗期满不能正常工作的,将自动解除劳动雇佣关系。
工伤假 : 员工因职业危害或执行公务而患病、 受伤或致残可请工伤假, 但需出具市级医院诊断、病休证明及有关部门出具的工伤鉴定结论报告。
1) 本公司员工若出现因公负伤情形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将事故状况通知其直接上级,并及时通报总经理知晓确定后,妥善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否则将按病假或事假处理。
2) 工伤医疗期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期限为准。
3) 工伤假满仍不能正常工作, 需提供市级及以上医院病休证明, 以便按病假处理。
婚假 : 本公司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时,可申请休婚假。
1) 婚假准休 3天( 不含假日 ) ,符合晚婚条件,准休 5天。
2) 申请婚假时,应附身份证及结婚证书复印件。
3) 婚假每人限请一次,须于结婚当日起前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