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1。目的
为界定质量责任,明确奖惩额度,提升员工对质量的认识,有效降低质量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2。1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包括公司质量活动的服务质量、过程质问题的4H内回复;《品质异常联络单》4H内回复;属于工艺技术难题的,可适当放宽此限,但责任部门必须给出明确的回复期限并得到要求单位的认可)的,每份给予20元的罚款,对每周累计超过5份未及时回复,给予责任课长警告之处分。
8.5 对管理部门提出的改善要求态度恶劣的(如撕毁异常单、辱骂人员等),对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以上之处分。
8.6 因人为疏忽造成产品批量返工(2000PCS以上),对该产品所涉及的作业、检验及一线管理人员给予口头警告或以上之处分,并按公司规定的损失承担比例承担相应的损失。
同样的问题一月内在同一单位(依拉为单位)累计发生达3次,每再发生一次其拉长记警告一次,其责任员工罚款20元,IPQC罚款30元。
8。8 连续3个月均出现批量质量事故或质量控制水平在同类制造单位中排名倒数第一的,其责任拉长给予记小过之处分;连续半年出现前述问题的其责任拉长给予记大过处分,并考虑降职或解聘;责任IPQC给予低一级之处分。
产品出现混装或混有带不良标之产品,每发生一次责任人员记警告一次,累计达3次,每再发生一次拉长记警告一次;各课每月累计达5次,每再发生一次,其责任课长记警告一次。
8。10产品出现少数、多数之情形:如为其中一箱少/多5PCS内,第1次口头警告,第2次起记警告;如多箱少/多数或数量误差5PCS以上的每发生一次记警告一次,累计达3次每再发生一次拉长记警告一次;
多/少数之情形各课如每月累计达5次,每再发生一次,其责任课长记警告一次.
8.11如一包装盒中出现装2Pcs产品之现象,每发生一次,据实际情况给予责任人员记小过或记大过之处罚,其管理人员负连带责任。
8.12 出现产品标识不符之情形,参照上述8.10执行。
(如储存环境未按要求的、产品防护未到位的)不当造成产品质量异常的,由责任人员承担因此带来的停线、损耗、返工等相关的损失,并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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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A、外包装及实物均不符合:由发料人员和领料人员承担相应损失(70%:30%);
B、外包装符合,实物不符:由发料人员承担所有相应损失(来料异常除外);
8。:因开单错误等情况造成的领料错误,由领料人员承担所有相应损失。
8.15检验人员漏检(漏检比率依后工序确认发生的不良比率计):
。1 全检人员漏检比率≥3%:由全检人员、责任拉长承担相应的损失工时(70%:30%);如同一检验人员每月累计达3次,每发生一次记警告一次;同一拉线每月累计达5次,每再发生一次,其拉长记警告一次;
。2 抽检人员漏检比率≥5%:由抽检人员、全检人员承担相应的损失工时(80%:20%);如同一检验人员每月累计达3次,每发生一次记警告一次;同一单位每月累计达5次,每再发生一次,其拉长记警告一次。
8。16设计失误:
8.16。1我公司设计失误:由设计人员及设计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