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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校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成心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或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甲方可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对乙方进展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教育,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及辅导。
第十二条 对乙方的教学和管理工作进展考核、评定、奖惩。
第十三条 制定合理的学校规章制度规乙方行为。
第十四条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每月按时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福利待遇报酬。
第十五条 根据乙方的教学和管理工作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指定的住宿区域。
第十六条 合同期满后,甲方拥有续约与否的决定权。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品德修养。
第十八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合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第十九条 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本钱职的教学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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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热爱教育事业,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积极教学课改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为学校的教学与开展献计献策。
第二十一条 乙方的工作应到达学校制定的教学管理岗位制度标准。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二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容。
第二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或者经校委会理事会表决的,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容。
第二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成心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或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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