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首钢总公司运输部文件
首运安发[2007]53号
运输部关于下发《人身伤害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人身伤害事故管理,及时处理人身伤害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人身伤害事故,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保证职护和撤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查清事故原因及受损情况。
六、应急救援程序启动
(一)当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运输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运输部调度室,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和对救援的要求,以及报警人与联系电话等。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二)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预案的规定和领导指示,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三)生产经营科(部调)接到事故报告后,值班主任立即向运输部人身伤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实际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当确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并且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有可能造成更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立即向总公司办公厅报告,请求总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当其它事故引发本预案所称人身事故时,同时启动相关的预案,一并执行。
(四)指挥部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接到通知后,有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
(五)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首先有关单位要准确了解事故概况及人身伤害的基本情况,并及时对人员实施救治。
(六)发生煤气中毒事故,立即起动运输部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七)发生路外伤亡事故,由事故单位立即汇报生产经营科(部调),部调值班主任立即通知运输部人身伤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石景山南站铁路派出所(迁安地区安全科外事)。
七、事故应急救援关闭程序
当有关单位确定救援工作结束后,及时向总指挥汇报工作情况,由总指挥确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
八、通讯联络
运输部各级生产调度系统全天候值班,上下联系通过部调通讯系统,各单位调度值班室必须备有调度系统和本单位内部联系通讯表以及公司编制的电话号码簿。指挥部有关人员通讯方式包括家庭住址由行政办公室编制,同时送运输部生产经营科(部调)。
九、培训与演练:
1、运输部人身伤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熟知生产作业环境及各区域状态,对现场反馈的情况能准确判断,迅速制定出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
2、运输部人身伤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事故抢救必须做到布置及时,指挥果断,判断准确,抢救迅速,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影响。
3、各单位应急救援队伍要熟知各种救援器具、设备的构造性能及正确的使用方法。
4、事故抢救指挥部成员在岗值班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临时有事要向指挥部指挥人员请假。不在岗人员要坚守在家值班,随时听候通知。
5、事故抢救指挥部成员在事故抢救过程中,负责及时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事故抢救,建立事故抢救联系网络,明确召集人。
6、在事故抢救中,事故抢救指挥部成员要服从总指挥、副总指挥的统一指挥,需要的人力、物力、设备等由事故指挥部统一调动,有关参加单位要配合完成,做到令行禁止。
十、附则
(一)本《预案》管理单位为运输部安全科,必要时及时进行修订。运输部下属各单位存在较大危险因素,能导致本预案所称的人身伤害事故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