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电力建设管理水平,提高文明施工标准,改善施工环境,使电力建设与施工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推动企业施工向深层次发展,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开工阶段,就要创造文明施工的良好开端,在施工期间和启动试运行阶段要加强文明施工的管理与监督,从而实现对电力建设的全过程文明施工管理。
第三条施工企业和工程建设单位的行政正职对文明施工负全责,主管生产(施工)的领导必须抓文明施工,严禁以包代管。企业要明确文明施工的负责部门,形成公司、工地、班组的三级文明施工网络。
第四条企业要建立和健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要奖惩严明,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并认真执行。
第二章开工准备阶段
第五条各级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已经落实,职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第六条有关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和基本措施已经建立,并得到相应领导机构的批准,可以付诸实施。
第七条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明确的文明施工要求,并已通过审查。施工总平面规划布置合理,建设、施工用地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配置。
第八条材料、土方、设备等堆放合理,各种物资标识清楚,排放有序,并要求符合安全防火标准。
第九条场地施工道路畅通,路面平整,厂区与施工区的拆迁结束,围栏或围墙已形成。照明配置得当,保卫人员上岗执勤。
第十条施工用电及力能管道系统布置合理、安全、场地排水与消防设施完备。能够满足开工需要。
第十一条文明施工责任区划分明确,无死角,责任落实,并设有明显标记,便于检查、监督。
第十二条施工用机械、设备完好、清洁、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熟悉机构性能和工作条件。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装备、安全工器具等要逐步实现标准化,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第十四条施工临建设施完整,布置得当,环境清洁。办公室、工具间等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有关职责、制度、规定上墙。
第十五条不具备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准开工。
第三章施工阶段
第十六条负责施工的各级领导,要把文明施工与安全施工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抓,认真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外包施工队伍的文明施工工作要纳入发包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范围。
第十七条有关部门要坚持经常检查、定期评比、奖惩分明、层层落实责任制,使现场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文明施工水平上。
第十八条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办法,并经总承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认真执行,施工班组月度计划任务书中也应写入文明施工要求。要做到图纸、措施、设备材料、机具、劳动力五落实才能开始施工。
第十九条施工道路应保持畅通,设置明显的路标,不应在路边堆放设备、材料等物品,因工程需要切断道路前,必须经总承建单位施工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实施,以保证正常交通。尤其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第二十条土方工程在施工前应在切实可行的存放和弃土方案,不得随意堆放。
第二十一条工程项目的工序安排应合理,衔接紧密,各工程配合得当,做到均衡施工。
第二十二条建筑、安装工程应采取措施,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防止高空落物、坠落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严格把好设备运输、检验、存放、起吊、安装各道工序关,避免发生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