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万元/平方公里)
1 小城市(20以下) 5
2 中等城市(20-50)
3 大城市(50-100) 4
4 特大城市(100以上)
注:
(1)本计费以规划期末城市人口规模分类为依据,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费,城市新区、
新城、开发区参照此标准。本计费不含乡镇规划。
(2)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3)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60万元。(4)在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
计费。计费为:特大城市25万元/专题、大城市20万元/专题、中等城市15万元/专题、小城
市10万元/专题。
(5)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15-20%,纲要阶段35%,
总规编制阶段35%,成果制作阶段10-15%。
(6)城市总体规划分项收费比例:
收费构成:城镇体系规划30%,中心城区规划70%。以中心城区规划为100%,以下中心城区规划中各分项内容的分配比例为:
① 性质规模占5-10%;
② 空间发展与用地布局规划(包括:空间管制、村镇发展与控制、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
设用地空间布局及控制要求等)占25-30%;
③ 住房规划、公共设施规划等占5%;
④ 对外交通与道路交通规划占5-10%;
⑤ 绿地与景观系统规划占3%;
⑥ 历史保护占5%(历史文化名城可适当增加8%);
⑦ 旧城改造与地下空间规划占5%;
⑧ 市政设施规划、环保环卫规划、防灾规划等占20-25%;
⑨ 近期建设规划、空间发展时序、规划措施与政策建议等占10%;
⑩ 本分项中各内容均包括了各阶段的工作内容。
四、分区规划
计费单价
序号 项目类别
(万元/平方公里)
1 新区
2 建成区
注:
(1)城市中心区、改造更新地区增加系数。
(2)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15-20%,方案阶段60-70%,
成果制作阶段15-20%。
(3)计费基价为40万元。
五、小城镇规划(指县城以下的建制镇)
1. 小城镇总体规划(1)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时,应同时编制镇域镇村体系规划。
(2)计费按规划期末建设用地5万元/平方公里计取,含镇区总体规划和镇域镇村体系规划。
(3)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0万元。
(4)如果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5万元/专题。
(1)按规划面积计费,参见相应的城市详细规划收费。
(2)计费基价为30万元。
3. 新农村规划
(1)如为村(镇)域规划,视同小城镇总体规划收费;如为详细规划,参见镇区详细规划
收费。
(2)如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5万元/专题。
六、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1. 单独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计费按城市总体规划计费60-100%计取;如与城市总体规划
同时编制,则按城市总体规划的30%计取。
2. 计费基价为30万。
七、 控制性详细规划
项目类别 计费单价
序号
(元/公顷)
1 城市新区、开发区 2500
2 建成区一般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