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钢管脚手架搭拆工程分包合同甲方:福建省福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福州鑫榕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就脚手架工程分包事项,经双方协商,为明确双方的权力栏杆
m
20
木工上料平台
个
400
塔吊操作台
道
1200
悬挑水平兜网
张
450
其他零星项目如需搭设,单价另行协商第二条、脚手架搭设及使用注意事项
一、施工内容:乙方应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底座、场内外材料运输、选料、搭拆外墙脚手架及护身栏杆、挂卸安全密目网、安装预埋件、拆除后的材料堆放、整理退场等。
二、施工质量、材料及技术要求:
1、乙方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符合JGJ130-2001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福建省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及福州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要求。
三、安全事故:乙方应高度重视安全施工,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施工规范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清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由于乙方白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应提供本项目的完整脚手架
搭设方案、脚手架架体计算书等交由甲方向安全管理部门审报、批准同意后执行。若甲方对本合同主体工程进行设计变更,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的图纸,以便乙方对脚手架搭设方案、脚手架架体的计算书予以变更调整,乙方于三日内调整完毕,交甲
方向安全管理部门审报、批准同意后执行。
五、使用期间,甲方应妥善保护架体,不得超载使用,不得随意拆除架体的锚固体、扣件及杆件等。若因此发生安全质量事故,。若发现钢管被甲方切、被焊接,甲方应照价赔偿同等规格钢管.
六、使用期限:白进场开始搭设之日起至该座脚手架拆除完毕之日止,每座脚手架使用期限不超过―个月。
第三条、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一、工程款以现金方式支付,按月完成量的75履付,搭至封顶付至85%开始拆架之日付至95%余款等架子拆完,材料退清壹个月内付清。
二、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规定的脚手架使用期限—个月届满后,甲方超期使用脚手架,甲方按每天每平方0匚元支付超期费用
(接实际天数计算以此类推)。超期使用面积按外墙未拆除架体面积计算,每月支付一次(超期时间接双方签订天数为准)。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制定切实可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严格遵守甲方的各类规章制度,必须接受并配合各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监督检查,并负责整改。
2、本合同签订之后,乙方按甲方通知确定的时间提前七天进场做好准备。
3、乙方人员进施工现场,白觉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应做到工完料清,进场材料须堆放整齐。
4、若遇雨天、雪天、台风或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乙方暂停施工。
5、乙方不准违章作业,如果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6、当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第二天进场施工,乙方应做到架体超过主体,如果乙方没有及时进场施工,有意拖延时间,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7、乙方必须提供特殊工种操作证原件和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负责办理就业证、婚育证、暂住证并承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