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审批意见:
济环报告表(金乡)[2019]18号
审批意见:
济环报告表(金乡)[2019]18号
山东雷迈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车用塑料件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建于山东金乡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720㎡,项目为技改,拟在3#总装车间新上塑料件项目,利用原生产车间,不新增用地,无需新建建筑。以外购聚丙烯颗粒、聚碳酸酯颗粒等为原料进行生产,年产20万套车用塑料件。项目使用电能加热原料,无燃煤燃油设施。符合“三线一单”建设要求。经研究,在建设单位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一、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金乡县安泰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大沙河。
二、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预热、注塑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预热、注塑工序废气产生口设置集气罩和软帘,产生的VOCs收集后,通过“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2018)表1其他行业II类时段标准中VOCs排放限值。未被补集的VOCs通过厂房通风设备并结合自然风将其排出室外,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2018)表3中VOCs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塑料注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