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有关差旅费、电话费的标准规定如下:
交通费 (元 /每日)
住宿标准 (元/每日)
职位/ 标准
火车
轮船
飞机
上海、广州、
上海 , 广州,
电话费
(
1、 有关差旅费、电话费的标准规定如下:
交通费 (元 /每日)
住宿标准 (元/每日)
职位/ 标准
火车
轮船
飞机
上海、广州、
上海 , 广州,
电话费
(元/月)
海南、深圳、
其它城市
海南 , 深圳,
其他地区
珠海、厦门
珠海, 厦门
部门负责人
硬席
三等舱 普通舱
100
50
500
400
800
大区经理
硬席
三等舱 普通舱
100
50
400
350
600
商务代表
硬席
普通舱 普通舱
100
50
400
350
400
外埠商务代
表( 北京地
100
50
400
350
300
区商务代
硬席
普通舱 普通舱
火车路程在 6 个小时以内的,原则上乘火车。
市内交通费:上海、广州、海南、深圳、珠海、厦门每人每天
不超过 100 元,其他城市每人每天不超过 50 元,包括机场至市内交
通费用,凭发票报销。
通讯费用由商务部人员自行交费,按季报销,财务部按标准控
制,超过报销标准的不予报销,外埠商务代表的通讯费用每月报销一
次。
2、 费用(备用金)申请程序:
个人因公借款: 1 万元以内:经手人(填借款单)→经理(签
字)→经手人→财务部门→经手人。
个人因公借款: 1 万元 -2 万元由部门经理、主管经理审批。
个人因公借款: 2 万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3、 费用报销程序及相关规定:
商务代表:经手人→大区经理(审核)→经理(审批)→内务
人员→财务部门→经手人。
外埠驻地代表:将票据邮寄→大区经理(审核)→经理(审批)
→内务人员→财务部门→内务人员→外埠商务代表(信用卡) 。
报销人将原始单据贴在规定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