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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信范文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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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信范文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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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检举信范文

篇一:举报信
  检举信
  尊敬的王书记:
  您好,感谢您曾在百忙中接见我。我懂得您也曾关注过我反映的问题,也懂得您是个好领导。但由于您忙,并且对我的检举和上访,您听到了太多和我相反的 声音。人言可畏,三人成虎经济可拿30%的回扣为由头,擅自在社区财务上领走了23万元,加之她以该笔款项到帐需要协调经费为借口拿走的8万元,合计31万元整被她领走私吞。后来社区有人觉得这笔钱是市政府应当补偿给社区的征地拆迁款,事实清晰,更有楼区政府的请示报告和市政府的会议纪要明确,不是社区的“创收”经济,私人不能拿回扣也没有先例!特别是李xx自己是社区工作人员,为社区工作是她的职责和义务,在工作范畴内搞有偿服务,拿回扣是变相的贪腐行为!更何况该款项是市\区政府\办事处\社区根据事实依法依规协调解决的成果,也并不是李xx或某一种人的功绩!为此向上级进行举报。
  事后在三眼桥纪委的调查下,李xx将其中的23万元退回。但她为了自圆其说和开脱自己,李xx叫一种要叫余国洪的人来退的钱。这样李xx解释说法这23万元钱其实她自己没得,而是她将钱付给了余国洪,理由是由于市政府当时专门解决这件事情的具体负责人叫陈汉文,而陈汉文和余国洪是湘阴县老乡,这50万元是余国洪找陈汉文要来的,因此这23万元的回扣是给余国洪的好处费。这退回的23万元钱主线不是余国洪退的,她也历来没拿过这笔钱。事实上是李xx为了帮自已过纪委调查这关,运用职务之便用李家冲社区集体的名义从南环路集贸市场旧改项目原垫资人廖立新、李胜良处借的。李xx做了大量工作后规定余国洪为她顶杠渡难关,再由余国洪的儿子将钱退还到社区的。而真正本来被李xx领走的23万和8万元早被她私吞了。***三篇汇集***三篇汇集。这23万元退回来不到一种星期,李xx又巧立名录以南环路集贸市场补偿之名用假合同做假帐将钱再次领走,并且她还伪造一种李家冲社区的支部批准支付这23万元回扣费用假会议纪要和合同,并将纪要的时间提前,然后逼着每个支部成员在纪要和合同上签字,她也冒充余国洪在合同上签了字。她做这些文章的目的是用支部集体行为的假像来掩盖她个人的***行为!这23万元被李xx再次领出来后,她并没有将这笔钱还给廖立新和李胜良,而是再次被她侵吞。廖立新、李胜良处的23万元借款则由社区的集体归还!市政府补偿给社区的70万元在只到帐50万元的状况下,就这样一被李xx用多种手段套走了两个23万元另加一种8万元合计51万元整!在整个事件中,她***的胆子一次比一次丈,手段一次比一次隐蔽!试问一下市长?合理睬法的征收补偿款是不是“创收”经济?集体应当所得的征收补偿款该不该让私人拿30%的回扣作为提成?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按正常途径支付给社区的征收补偿款
  是不是需要私人中介并支付费用?作为社区工作人员,李xx在职责范畴内的工作是不是可以额外领取报酬?李xx这种不择手段,胆大妄为***行为是不是应当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二、在社区办公楼建设的工程支付款中,变相支付,套取私分巨额集体钱财
  原五里乡铁炉村经区划调节后划分为古井和李家冲两个社区,区划调节时原铁炉村的办公楼 现古井大楼 正在修建,根椐合同,建成后的办公楼由两个社区各得一半,建设费用也由双方各承当一半。因区划调节后李家冲社区和古井小辨别别从属于三眼桥办事处和五里牌办事处,为了谨慎,办公楼的建设成本由楼区纪委牵头进行了审计,牵头负责人为楼区纪委原副书记沈小初。经审计办公楼的总建设成本为420万元整,审计成果得到了区纪委、李家冲社区、古井社区及基建方的承认,并由双方支居委全体成员及基建方进行了签字拟定并办理了办公楼的移送手续。420万元的总费用两个社区各承当2xx万元,在区划调节前,原铁炉村就已支付了130万元给基建方,实则各社区应支付145万元即可,但李家冲社区未经集体讨论,在李xx的操纵下,她擅自和基建老板签订了一种虚假的<<补充合同,根据假合同社区共向基建方支付了270万元,并且目前仍下欠20万元。变向套取,多支付了xx0多万元!在已办移送,没有新增任何建设的状况下,为什么同样一栋办公楼,同样是一半,同样的审计成果,我们质疑李家冲社区和古井社区支付的工程款为什么不同样?为什么由区纪委牵头多方承认的审计成果李xx能擅自轻而易举的更改而没有一点严肃性?为什么<<补充协别议至今别人无法看到?并且更为稀奇的是李家冲社区每次付款都是由李xx亲自一手经办,既不要基建方来人,也不通过社区财务工作人员来办理?并且所有都是钞票支付?如20xx年1月3日晚,李xx在外借款后一次性向基建老板支付了80万元的工程款,但在整个支付过程中,社区财务报账员李秋华既没有看到李xx借来的钱,也没有看到李xx是如何向基建方支付的工程款?她得到的只有李xx拿来的一张收据!请问市长?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