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经营管理合同书江山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江工商格式备案字XX-16-00-01
管理单位:江山农贸城(如下简称甲方)
业主:______________(如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江山农贸城的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市场内的交易经营管理合同书江山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江工商格式备案字XX-16-00-01
管理单位:江山农贸城(如下简称甲方)
业主:______________(如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江山农贸城的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市场内的交易秩序,保护市场管理者、业主、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条例》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批准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经营管理职责
1.依法办理市场名称登记;
2.按政府规定的最低规定配备商业用房及基本配套设施,建设市场,设立摊位,实行划行归市经营;
3.成立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实行规范化管理;负责场内的治安、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场内通道畅通,场内外周边环境整洁;提供良好的经商环境;
4.在市场内设立消费投诉点,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部门调解消费纠纷;
5.依法设立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制定检测制度,贯彻专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检测;
6.在各交易区设立符合规定数量规定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设立公平秤,督促经营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8.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经营户开展文明经商活动;开展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和“星级摊位”、“信用商号”的推荐评估工作;
9.制定不同样交易区的管理制度,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流动经营行为;制止在市场筹划区范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定月定期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不多收、不乱收;
10.积极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行为,不隐瞒真实状况或向当事人通风报信,不以多种借口回绝或阻挠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检查。
二、乙方在市场内经营活动中的义务
1.依法经营,遵守甲方制定的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