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燃气热水锅炉扩建工程(一期)锅炉安装合同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天内通过监理人 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 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权利。 发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正 式递交索赔报告。
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如下: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及时审查索赔报 告的内容、查验发包人证明材料;
(2)承包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 28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果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 作出答复的,那么视为对发包人索赔要求的认可;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可从应支付给承包人 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赔付的金额或延长缺陷责任期;发包人不接受索 赔处理结果的,按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提出索赔的期限
(1)(竣工结算审核)约定接收竣工付款证 书后,应被视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 索赔。
(2)〔最终结清)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 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 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 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 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 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 以及评审规那么,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争议评审小组确实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 审小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 后28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14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
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 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 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 定,或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评审员报酬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 承当一半。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 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那么,充分 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规范、标准、案例经验及 商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14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 说明理由。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本项事项另行约定。
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 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 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 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 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第三局部专用合同条款一般约定
词语定义合同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 件(2)中标通知书(3)招标、投标书及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 和补充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相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 件(7)施工图纸(8)双方有关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9) 发包人或工程师有关指令、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监理人:
名 称:监理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O设计人:
名 称:;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工程和设备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局部的其他场所包括:无 。
永久占地包括:o
临时占地包括: 临建用地、仓储、居住生活用地、临 时占路、占人行道、占公共用场地 O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合同法》、《建筑法》、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方法》(建质「2005]7号)等法律法M o
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招投标管理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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