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中田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方案
指导思想
1、在省厅“试行意见”的指导下,结合我县实际,建立一套贯穿义务教育全程的、过程评价与终端评价相结合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
2、为实现评价对学奖记录的为“合格”。在有违纪记录的情况下,无获奖记录的为“待合格”;有获奖记录的,则根据两方面的数量和性质,以及违纪记录后学生的表现,酌情定为“合格”或“待合格”,但一般不能定为“良好”或“优秀”。对于“待合格”项目,根据在规定时间内有无改正或补救,现实表现是否已经合格,酌情改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2)“合格单级认定”项目累计办法。所有项目能够在自觉状态下达到“合格”为“优秀”;所有项目在监督状态下能够达到“合格”的为“优秀”;有“待合格”认定,但已经在规定期限内符合要求的为“合格”;如仍未达到合格标准为“不合格”
(3)过程与终端数据综合办法。当一个考评项目的过程等级与终端等级产生之后,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优秀”:一是终端评价等级和过程评价全部项目等级均为“优秀”的;二是终端评价等级为“优秀”,过程评价等级全部为“优秀”、“良好”的;三是终端评价等级为“优秀”,过程评价项目多数为“优秀”、“良好”,其余少数项目等级均为“合格”的;四是终端评价等级为“良好”,过程评价各项等级均为“优秀”的。终端评价等级为“良好”,过程评价等级均在“合格”或“合格”以上的,其综合等级可定为“良好”;当终端数据为“合格”时,过程数据均为“合格”或“合格”以上的,综合等级可定为“合格”;过程数据与终端数据中尚有“待合格”项目的学生要定为“不合格”。
(4)并列项目累计办法。所有项目均为“良好”或“良好”以上等级的为“优秀”;“良好”及“良好”以上等级达到或超过半数其余项目均为“合格”的为“良好”;“良好”及“良好”以上的等级没有达到半数,其它项目均为“合格”,或所有项目均为“合格”的为“合格”,尚有“待合格”项目的为“不合格”。
(5)分数、等级转换办法。学科考试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分以上(含80分)为“良好”,70分以上为合格,不满70分为“待合格”。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操作办法
一、“学科学习”评价
1、  建立单元考评机制。
新课程以贯彻“三维目标”为宗旨。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项教学目标达成的周期来看,新课程课堂教学评价的基本单位,应该放在教学单元。因此,我们以单元考评为单位进行“学科学习”评价。
学校除对学科教学进行单元运作外,对科学实验,信息技术操作,体质健康测试,语文汉字书写、口语交际、课外阅读、写作训练,外语听力训练,综合实践活动课等教学内容,也要作为特殊单元进行运作,并制定相应等级评定标准,执行单元考评。
对学生单元学的评价,需要从学习行为和学习成绩两个维度进行,对学生学习行为的评价,我们采用“奖惩两极设定”的模式,一方面建立“突出表现奖”,一方面建立“违纪行为记录”,依靠两极数据来判断学生学习行为的等级。对学习成绩的评价,我们通过“堂堂清”、“日日清”、“周周清”基础上的单元小结来实现。
2、  单元学习行为评价办法
(1)“突出表现奖”
学生单元学习“突出表现奖”包括:“进步奖”用以表彰学习过程中努力超越自我,在某方面取得明显进步的学生。“探究奖”用以表彰在学习中注重过程体验,善于探求、运用学习方法和学习策略,在提出问题、分析、解决问题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合作奖”用以表彰在学习中具有团队精神,主动帮助同学,善于利用互助机制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在互动学习活动中表现突出,对小组互助学习的开展有较大贡献的学生。“学以致用奖”用以表彰善于建立不同学科之间,前后所学知识之间的联系,主动运用学过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勤于动手,积极实践的学生。“创见创举奖”用以表彰学习过程中善于独立思考,提出了具有创造性的学习方法,独到见解,或者产生了富有创意的作业、学生作品。“良好学习习惯养成奖”用以表彰在学校倡导的良好学习习惯养成方面持之以恒,养有所成的学生。
(2)违纪行为记录
建立学生单元学录,目的是通过确定违纪项目来建立对学生学录中有迟到、早退、旷课等违纪行为;抄袭作业,考试作弊,谎报或瞒报学情;在学习活动中对教师、同学不合作,不能接受教师的批评、指导和要求,对同学的帮助或求助不予配合;在集体学习场合行为失当,阻碍教师教学进程,分散同学注意力,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在学习遇到困难时,不能主动攻关,在学习任务尚未完成的情况下,放弃争取的努力;对于自身已经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