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地临水临电合同书
篇一:临水临电总分包安全管理合同书
临水临电总分包安全管理合同书
总包方: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贯彻“安全第一,避免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管理原则
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设备须经总包方验收后来,办理书面验罢手续(原文来自: 小 草 范 文 网:),方可施工。
9. 分包方(临电)必需实行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的交接验收制度。
10. 分包方负责施工区内的临时用电安全施工,接受总包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
种检查和奖罚。
11. 分包方必需自行建立(临电)安全生产定期、不定期检查制度,并设立临电专职
安全人员实行日检,班组自检,实行隐患整治消项制度。
12. 分包方要认真贯彻各级人员的(临电)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实行,保证无违章
指挥,违章作业,立即制止违章冒险作业行为。
13. 分包方按总包(临时用电)提出的隐患,对照整治告知单立即按规定定人、定措
施、定整治时间,准时整治。
14. 分包方的施工人员(临电)有权制止多种违章指挥,有权停止冒险作业,并有权
向上级安所有门报告。
15. 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用严格的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措施,当分包向总包交纳了
配合费,分包临电设施经验收后,分包方可在总包方提供的二级箱接电。二级箱后来由于自身临时用电安全措施不力,而导致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当。非分包方责任导致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当责任和有关费用。
16. 分包方若使用总包方或其他分包方的临时用电设施、设备、分包方必需按规定执
行临时用电设施、设备、验收制度。总包方验收后来,办理书面验罢手续,方可施工。
17. 分包方(临电)现场施工必需严格根据总包方CI方案进行。
注:甲方直接分包,总包只收配合费的分包必需遵守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管理好本单位施工区域内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需要总包协调工作或
拆除临时用电安全设施时必需写出书面报告。施工中如损坏总包的临时用电多种安全设施及设备的,必需按价补偿,如导致事故的分包负所有责任,承当一切经济损失。
第三条劳动保护管理
一、 总包方必需为工程项目(临电)制定明确可行的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二、 安所有为本工程项目(临电)劳动保护综合管理部门;
三、 分包方必需按总包方的规定购买重要劳动保护用品(临电),同步为各自的施
工人员配备合格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分包方所有购买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必需是指定产品(临电),并严格根据《临时用电配电箱原则图册》、《JGJ46-8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管理;分包方不得擅自采购和使用非定点产品。所有进场的重要(临电)劳动保护用品必需经总包安全及材料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 分包方负责避免和治理自身施工队伍的临时用电职业伤害和事故,保证施工人
员的安全施工;
五、 分包方负责 其施工区域的临时用电文明施工,对办公室、宿舍、食堂制定临时
用电安全管理措施,并制定相应的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六、 分包方自带和租赁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电器部分),必需是国家正规厂家的
产品,且电气开关、绝缘、性能良好、多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敏捷、可靠,在
自检的基本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四条 安全生产教育
一、 各分包方负责各自队伍的(临电)安全生产教育,并为其负责。总包方负责第一
级的安全教育,二级教育分包方自己负责,可以请总包有关人员参与。
二、 分包方工人(电工)变换施工现场必需通过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
训,经考核合获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特种(电工)作业人员必需通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全国或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正式证,临时证》上岗作业。
三、 分包单位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需变化时必需提出筹划、书面报告总包方,并及
时增长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并报总包方备案存档,否则,责任自负。
四、 特种作业人员必需通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全国、北京市
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
五、 在实行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时,工程项目经理应立即安排有关部门和人
员对各自部门(单位)的施工工人进行(临电)安全生产教育。
第五条 特种作业管理
一、 分包方负责各自队伍特种作业者(电工)的管理,实行原则、严格根据《工程
项目安全生产原则》中“工程项目特种作业管理原则”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