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如: 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 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
高度危险性物品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擦拭不同患者单元的物品之间应更换布巾。各种擦拭布巾及保洁手套应分区域使用,用后统一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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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有管腔和表面不光滑的物品,应用清洁剂浸泡后手工仔细刷洗或超声清洗。能拆卸的复杂物品应拆开后清洗。
清洗用水、。
手工清洗工具如毛刷等每天使用后,应进行清洁、消毒。
内镜、口腔器械的清洗应遵循国家的有关规定。
对于含有小量血液或体液等物质的溅污,可先清洁再进行消毒;对于大量的溅污,应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洗和消毒。
用于清洁物体表面的布巾应每次使用后进行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9 中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
消毒方法
中度危险性物品如口腔护理用具等耐热、耐湿物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的物品如体温计(肛表或口表)、氧气面罩、麻醉面罩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中水平消毒。
通过管道间接与浅表体腔黏膜接触的器具如氧气湿化瓶、胃肠减压器、吸引器、引流瓶等的消毒方法如下:
a)耐高温、耐湿的管道与引流瓶应首选湿热消毒;
b)不耐高温的部分可采用中效或高效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等以上的消毒剂浸泡消毒;
c)呼吸机和麻醉机的螺纹管及配件宜采用清洗消毒机进行清洗与消毒;
d)无条件的医院,呼吸机和麻醉机的螺纹管及配件可采用高效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等以上的消毒剂浸泡消毒。
9 中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
注意事项:
待消毒物品在消毒灭菌前应充分清洗干净。
管道中有血迹等有机物污染时,应采用超声波和医用
清洗剂浸泡清洗。清洗后的物品应及时进行消毒。
使用中的消毒剂应监测其浓度,在有效期内使用。
10 低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
诊疗用品的清洁与消毒
诊疗用品如血压计袖带、听诊器等,保持清洁,遇有污染应及时先清洁,后采用中、低效的消毒剂进行消毒。
患者生活卫生用品的清洗与消毒
患者生活卫生用品
如毛巾、面盆、痰盂(杯)、便器、餐饮具等,保持清洁,个人专用,定期消毒;
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进行终末消毒。
消毒方法可采用中、低效的消毒剂消毒;便器可使用冲洗消毒器进行清洗消毒。
患者床单元的清洗与消毒
医疗机构应保持床单元的清洁
医疗机构应对床单元(含床栏、床头柜等)的表面进
行定期清洁和(或)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与消毒;患者
出院时应进行终末消毒。
消毒方法:
1、应采用合法、有效的消毒剂如复合季铵盐消毒液、含氯
消毒剂擦拭消毒;
2、或采用合法、有效的床单元消毒器清洗和(或)消毒;
3、消毒剂或消毒器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等应遵循产品的使
用说明。
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如床单、被套、枕套等,应一人一更换;患者住院时间长时,应每周更换;遇污染应及时更换。更换后的用品应及时清洗与消毒。消毒方法应合法、有效。
间接接触患者的被芯、枕芯、褥子、病床隔帘、床垫等,应定期清洗与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更换、清洗与消毒。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患者、不明原因病原体感染患者等使用后的上述物品应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应合法、有效,其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等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或按医疗废物处置。
11 朊病毒、气性坏疽和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污染物品和环境的消毒
朊病毒消毒方法
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宜选用一次性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进行双层密闭封装焚烧处理。
可重复使用物品的消毒灭菌
a) 将使用后的物品浸泡于1mol∕L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min,再按规程清洗,压力蒸汽灭菌应采用134℃~138 ℃,18 min,或132 ℃,30min,或121℃ ,60min ;
b) 将使用后的物品采用清洗消毒机(宜选用具有杀朊病毒活性的清洗剂)或其他安全的方法去除可见污染物,然后浸泡于1 mol∕L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min ,并置于压力蒸汽灭菌121℃,30min;然后清洗,并按照一般程序灭菌;
c) 将使用后的物品浸泡于1 mol∕L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min,去除可见污染物,清水漂洗,置于开口盘内,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内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