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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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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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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新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新
1、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一〕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但凡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以下家庭财产,标的的损失。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当。
责任免除
第六条由于以下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盗抢;
二、核反响、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成心行为。
四、因计算机2000年问题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第七条保险人对以下损失和费用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本钱身的损毁;
四、座落在蓄洪区、行洪区,或在江河岸边、低洼地区以及防洪堤以外当地常年戒备水位线以下的家庭财产,由于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本钱身的损失;
六、行政、执法行为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七、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第八条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购置价或市场价自行确定。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当时实际价值分工程自行确定。不分工程的:按各大类财产在保险金额中所占比例确定,即室内财产中的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占40%〔农村30%〕,衣物及床上用品占30%〔农村15%〕,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占30%,农村农机具等占25%.特约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
保险期限和保险费
第九条保险期限分别为一年、三年、五年。均自保险单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保险期满,保险责任自行终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十条被保险人根据以下规定交纳保险费:
一、保险费:根本险费率、附加险费率按费率表规定执行。
二、中途退保,按日平均费率计算应收保险费。
2、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二〕
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一、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
〔一〕全部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局部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应根据实际损失或恢复原状所需修复费用乘以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二、室内财产的赔偿计算:全部损失和局部损失,在分工程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赔付。
三、特约承保财产的赔偿计算:参照本条第一、二款执行。
四、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按实际支出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受损标的的保险金额。假设该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时,那么该项费用也按一样的比例赔偿。
第十二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剩余局部,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