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有限责任公司
对外接待管理规定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业务接待费用,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包含公司对外接待的招待费、礼品、学习考察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有限责任公司
对外接待管理规定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业务接待费用,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包含公司对外接待的招待费、礼品、学习考察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业务招待费管理
第三条 业务招待费是公司因开展工作需要,在对外交往和接待客人所发生的餐饮费用。
第四条 公司日常的业务招待费纳入财务预算管理,并实行定额控制(第二季度的定额见附表1),公司分管领导根据年初下达定额控制使用;定额内的费用,由分管公司领导签字报销;凡超出定额的,必须以呈报形式,报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业务招待的费用报销权限为公司领导,各部门经理因公招待客人,必须经过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第六条 业务接待标准
公司领导接待客人标准:每餐50-100元/人,总额控制在2000元以内;重要接待需提高标准的,必须经过总经理批准;
各部门接待客人标准:每餐30-60元/人,总额控制在1000元以内。
第七条 公司的各种会议和庆典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责任部门事前进行预算,以呈报形式报总经理申请费用,会议所发生的招待费不占用招待费定额。
第八条 会议、庆典活动早餐标准为20元/人,正餐标准为800-2000元/桌(含酒水、服务费等)。
第九条 事先未得到分管领导同意的宴请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住宿管理
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公司邀请的专家、领导以及公司举办的各类专题会议所发生的住宿费,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住宿标准
副厅级及以上领导:三星级以上酒店,豪华套房;
正处级领导:三星级以上酒店,普通套房;
副处级领导、邀请的专家:三星级以上酒店,单人间;
其他人员:三星级酒店,标准间。
第十二条 各类专题会议所产生的住宿费,事前责任部门必须预算呈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其它业务单位原则住宿费用自理,公司领导特批者除外。
礼品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的礼品管理部门为综合部,负责公司对外礼品的计划申报、购置、发放以及外来礼品的登记、处置等工作。
第十五条 工作交往和互访中原则上不馈赠礼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本着节俭的原则进行办理。
第十六条 馈赠礼品原则由总经理批准,公司库存的礼品单份500元、总额2000元以下可由分管领导进行安排,由综合部进行办理;需要新购置礼品和超出标准时,责任部门必须呈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综合部要认真填写《礼品购置发放登记表》(见附表2)。
第十七条 外地出差时,需要购置馈赠礼品,必须电话请示总经理批准,事后补办手续,然后到财务报销。
第十八条 大型会议、专题活动所需纪念品从会议及活动费用中解决。
第十九条 节日走访需要的礼品,责任部门必须在节日前20天将走访计划和标准报综合部,综合部统计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然后统一办理。
第二十条 每月底综合部将礼品购置发放情况汇总统计后,汇报总经理。
第二十一条 其它单位赠送的礼品,由综合部进行接受、登记(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