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审计报告责任人直接“点名道姓”,让其“大白于天下”。纵观近年来的审计报告,可谓“锋芒”渐显。前年所做的审计报告尚颇含糊,只一句“个别部门还存在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现象”,就画上了句号。去年所做的审计报告对违反“三公经费”的行为进行了详细分类,但是对于违规部门还是“手下留情”,用了“部分团组”“一些部门”这样相对模糊的表述。再看今年的审计报告,不仅违规行为清晰可见,哪些部门在顶风违规更是一目了然。如交通运输部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114 个,43个在五星级酒店;中国地质调查局“美国和加拿大开展页岩气技术考察团” 2013年1月改变在美行程,前往拉斯维加斯停留3天,回国后还报称当时在加拿大考察等。甚至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等群众眼中的“强势”部门也赫然在列。公开点名顶风违规的部门,是取信于民的明智之举。中央八项规定自颁布以来,极大地凝聚了党心民心。对于政府部门的违规违纪行为,如果藏着掖着,或者公开信息也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不仅不能赢得群众信任,反而容易造成“内部处理内部化解”的印象。反之,不论部门大小,只要违规违纪,就把这种行为晾晒在阳光下,才能形成更大的威慑力。在为此次审计报告叫好的同时, 人们仍然有更多期待,今后如果能进一步撕开顶风违规部门的外衣,对直接责任人“点名道姓”,不让其有侥幸心理,效果应该更好,更会起到严肃纲纪的作用。篇二:审计报告“隐姓埋名”, 监督如何硬起来审计报告“隐姓埋名”,监督如何硬起来广东省审计厅日前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审计报告列举诸多问题:6部门在非定点酒店开会 74 个, 7 家省属国企多计资产 亿元, 1 个市本级 4 个县违规使用保障房资金?? 但具体部门、市县、企业等都“隐姓埋名”。多名省人大常委直指审计报告不应有秘密,没点名意味着审计强度减弱。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这份审计报告到底出于何种考虑而不指名道姓,是有意不点名还是不敢点名,尚不得而知,但提交给人大的报告居然对问题主体以“无名氏”方式表述,显然令人费解。重要的是,人大对审计报告不是听一听、走走过场,而是行使特有的监督权力。人大连问题主体都不知何姓谁人,谈何监督?又监督谁? 社会监督亦然。每逢各种审计报告出炉,公众莫不希望从中看到谁违规违纪、如何处置,但报告对问题主体讳莫如深,等于给违规违纪者“遮丑”,也令公众产生“审计流于形式”的观感,社会监督更无从谈起,致审计效果大打折扣。从制度设计看,审计固有监督、评价、鉴证的基本职能,具体体现在对财政资金违规使用的预防、揭露和抵御,监管和威慑政府部门将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堵塞浪费、截留、挤占、挪用等漏洞。因此,审计的目的不仅是发现问题,更在于其担当着“铁面包公”的角色,对发现的问题坚决纠正以及对违规者惩戒,同时,对社会起到以儆效尤的功效。从以往审计发现的问题看,往往也蕴含着财政资金违纪违规使用乃至腐败等深层次问题,而且还不乏“屡查屡犯”的现象。审计报告“屏蔽”了问题主体,无异于对违纪违规者“放一马”,如何能真正起到审计查错纠偏的功效?这就难怪一些单位及领导“屡查屡犯”了! 事实上,社会各界对诸多审计报告“隐姓埋名”诟病已久。原国家审计署